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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脑科(30129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2:20:45 中财网
原标题:三博脑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5-038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831栋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阳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权股份总数的41.35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549,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0人,代表股份53,400,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0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0人,代表股份7,703,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41,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7人,代表股份7,561,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05,986,98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997,183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2,989,804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1,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6%;反对12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4,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78%;反对12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1%;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4,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121,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4%;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7,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42%;反对121,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3,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1%;反对12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51%;反对12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98%;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1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7%;反对12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16%;反对121,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3%;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809,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2%;反对12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6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19%;反对123,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2%;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95,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0%;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6%;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8,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44%;反对1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0%;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晶迎、车千里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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