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5-060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梁敬华、彭惠萍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梁敬华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立尧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彭惠萍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梁敬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8万股;彭惠萍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9万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90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预计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727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5818%,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6%)。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梁敬华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立尧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彭惠萍女士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梁敬华先生以及彭惠萍女士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梁敬华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彭惠萍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的股份及二级市场竞价增持的股份(均继承自原董事长陈敬财先生)。 2、减持数量:两人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27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5818%,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6%)。其中,梁敬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8万股;彭惠萍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9万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90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以及可转债转股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敬华先生、彭惠萍女士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中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市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梁敬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彭惠萍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立尧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梁敬华先生、彭惠萍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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