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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30008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2:31:05 中财网
原标题:易成新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BFC)S1栋11层、12层邮箱:shanghailawyer@hylandslaw.com 电话:(021)5068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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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www.hylandslaw.com/
致: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了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30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6日发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召开的方式、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30如期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9 11 09:15-15:00
年 月 日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经核查,本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76人,代表股份1,177,856,7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873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
1,099,459,6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885%。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73人,代表股份78,397,0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48%。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本次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74人,代表股份172,065,9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18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93,668,9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股东代理人173人,78,397,045 4.1848
代表股份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4、出席和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732,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5%;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87%;弃权3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941,5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65%;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03%;弃权3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0 12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 项子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529,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5%;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2%;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38,8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64%;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6%;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51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5%;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2%;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26,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91%;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6%;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48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9%;反对3,0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8%;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69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14%;反对3,0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86%;弃权3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0%。

2.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51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5%;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2%;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26,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91%;反对3,0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6%;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479,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3 3,054,500 0.2593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689,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74%;反对3,05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52%;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2.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519,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6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9%;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29,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0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4%。

2.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50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56%;反对3,0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9%;弃权3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16,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98.0532 3,025,400 1.7583
份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
弃权3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5%。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488,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0%;反对3,0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69%;弃权3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697,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24%;反对3,02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3%;弃权3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3%。

2.09《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393,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9%;弃权4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602,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870%;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4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11%。

2.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174,488,837
总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1%;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9%;弃权3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698,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2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4%。

2.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49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8%;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706,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7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3%。

2.12《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4,49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8%;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

168,706,7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8.0477%;反对3,0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19%;弃权3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3%。

3.00《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2,009,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73%;反对80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6%;弃权3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912,1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94%;反对80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87%;弃权3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9%。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00《关于为平顶山市旭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21,604,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14%;反对1,2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3%;弃权3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506,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36%;反对1,2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041%;348,100 69,2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023%。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00《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23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5%;反对1,1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5%;弃权4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446,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90%;反对1,1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745%;弃权45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5%。

6.00《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包括17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6.01债券名称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96,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0%;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405,5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50%;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459,800 69,2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2672%。

6.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057,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2%;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5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266,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42%;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59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81%。

6.03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6.04债券品种及期限(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1,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7 1,200,600 0.1019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4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0,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2%;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1%。

6.0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6.0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99.0268 1,200,600 0.6978
份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
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6.07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6.0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3,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2,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75%;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6.09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1,176,153,437
总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4%;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5%;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62,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01%;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52%;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6.10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23,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28%;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5%;弃权5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32,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924%;反对1,23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52%;弃权5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4%。

6.11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170,391,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6.12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3,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2,6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75%;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6.13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6,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2%;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7%;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5,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2%;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61%;弃权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7%。

6.14
增信措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5,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1%;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7%;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4,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85%;反对1,19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61%;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6.15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18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391,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68%;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4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54%。

6.16上市场所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888,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7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0.0652
份的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097,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59%;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63%。

6.17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906,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4%;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7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115,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63%;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5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59%。

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871,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4%;反对1,2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7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080,4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61%;反对1,20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6%;785,200 384,400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4563%。

8.00《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86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1%;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7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076,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6%;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6%。

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5,867,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1%;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9%;弃权7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076,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36%;反对1,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78%;弃权7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86%。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前述议案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前述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临时提案提出。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9月11日出具,正本壹式叁份,无副本。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蒋琪 朱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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