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3008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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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2:31:1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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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首都在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 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首都在线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孝峰 | 联系电话:010-60837530 |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冬 | 联系电话:010-6083753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每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每半年度
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场检查。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披露2025年度报告后进行年度现场检
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
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
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
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
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
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
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
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变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 | 不适用 | |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 5.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
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
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经核查,截至2025年6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披露信息与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
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募投项目延期、实际投资进度
与投资计划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保荐人将持续督导
发行人按承诺推进募投建设,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向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
供担保事项以及向实际控制人借款事项。保荐人查阅
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查阅了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合理
性、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
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
产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查阅
了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购
买、出售事项。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
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
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助、套期保值
等) | | | 10.发行人或
者其聘请的证
券服务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相关
底稿资料。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
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9,058,411.60
元,同比减少11.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70,959,305.93元,去年同期为-92,186,990.17
元,同比缩亏23.03%。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
下降,亏损较去年同期缩减,主要原因为公司提升整
体经营质量,对IDC业务实施战略性调整,缩减部分
低毛利传统业务,聚焦“智算转型”战略。 |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
绩变动情况,督促公司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
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持
续规范运营。首都在线业
绩变动风险提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2022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权激励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 |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
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
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
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
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
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
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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