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605298):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明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38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6,000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23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23%,上述股份来源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15 2 87,500 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3.026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进行了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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