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安达(0029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5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144,040,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3,400,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639,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68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639,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888,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4%;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131%;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35%。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887,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0%;反对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256%;反对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3%。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51%;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6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3,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328%;反对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292%;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91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87%;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4%;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889,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3%;反对11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911%;反对11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71%;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1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3、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晓冬、魏可心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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