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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30112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2:50:44 中财网
原标题:武汉天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2025 9 11 14:0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年月 日(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2025 9 11 9:15-15:00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月 日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邓玲玲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2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40,049,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1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本次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863,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1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38,186,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81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8,237,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8,237,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39,100,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10%;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0%;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89,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976%;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46%;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39,097,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00%;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0%;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85,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801%;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46%;弃权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5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0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99,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04%;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0%;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87,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872%;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46%;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82%。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04、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5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66%;反对9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29%;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40,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5301%;反对9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742%;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95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05、审议通过《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51,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64%;反对9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29%;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39,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5257%;反对9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742%;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0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06、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96,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98%;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0%;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85,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757%;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46%;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9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07、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95,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92%;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0%;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83,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653%;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46%;弃权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0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08、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95,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95%;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0%;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83,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697%;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46%;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95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09、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95,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95%;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0%;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83,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697%;反对9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346%;弃权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95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10、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271,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12%;反对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71%;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59,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331%;反对7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476%;弃权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9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1.11、审议通过《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39,05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70%;反对9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29%;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41,3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5361%;反对9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742%;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9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72,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15%;反对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71%;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60,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402%;反对7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476%;弃权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80,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39%;反对7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71%;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69,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846%;反对7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476%;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087,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71%;反对9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70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275,8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253%;反对9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048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25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74,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21%;反对7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84%;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462,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7501%;反对74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717%;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庞冠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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