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00289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于2025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4,727,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3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2,5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4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4,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4,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4,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杜建铭、徐开兵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宋子凡 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宋子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律师、李德齐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64,584,291 99.9607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39,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弃权103,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9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4%;反对4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弃权1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25%;反对4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73%;弃权1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3%。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8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3%;反对4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弃权12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0.0334 决权股份总数的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141%;反对4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57%;弃权12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2%。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78,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4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弃权127,820 3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6,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296%;反对4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93%;弃权127,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1%。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79,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42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弃权12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68,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6%;反对4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弃权130,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4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6%;反对442,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弃权135,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0.0371 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71,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5%;反对424,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弃权131,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78,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6%;反对4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7%;弃权126,5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75,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7%;反对4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7%;弃权129,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67,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6%;反对4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弃权131,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550,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5%;反对4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134,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81,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2%;反对41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弃权130,1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64,173,198 99.8480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4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弃权131,0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5.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540,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8%;反对6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弃权126,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三、律师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韵雯、李德齐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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