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000636):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3:30:28 中财网
原标题:风华高科: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5-3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1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
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程先生。

7.本次大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4人,代表股份440,879,13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21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639人,代表股份25,576,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9%。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57,013,211股,其中:
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9,522,792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1,147,490,419股。

2.现场会议出席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73,743,5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4人,代表股份84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

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9人,代表股份167,135,61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5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5人,代表股份24,727,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9%。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国浩律师
(广州)事务所律师张吕、金双圆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共审议4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议,议
案全部获表决通过。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吴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72,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8%;反对83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884%;弃权1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69,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0659%;反对83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83%;弃权1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685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津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76,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818,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856%;弃权1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73,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0788%;反对818,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86%;弃权18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22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1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3%;反对760,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弃权1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6,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2474%;反对760,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38%;弃权1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78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03,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11%;反对2,13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834%;弃权2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00,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7098%;反对2,13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3%;弃权2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57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吕、金双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风华高科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