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为(300044):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
|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3:30:48 中财网 |
|
原标题:
ST赛为: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4 证券简称:
ST赛为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3月6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为智能”、“公司”或“乙方”)与贵州南智云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贵州
国电南自智慧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智云谷”或“甲方”)签订了《贵州省(安顺)数据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于2022年1月1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7日、2022年1月14日披露的《重要工程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关于重要工程合同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截至目前,除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分项(以下简称“动环”)未完成外,工程已完成其它分项初验验收,合同总金额3亿元整尚未结算(具体金额以实际工程施工结算为准)。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应按照“初验(分项验收)→移交试运营→试运营3个月→终验→结算”的程序对项目进行收尾整改和验收结算。
为了尽快推动验收运营工作,双方在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就项目验收、结算、移交及付款事宜签订《验收结算及付款协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方基本情况
贵州南智云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3月31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注册地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星火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刚。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大数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南智云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验收结算及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验收及结算
1.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协调动环分包商将动环施工进行完整并予以永久授权给甲方。同时,乙方将项目一半门禁卡移交给甲方,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共同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若动环分包商因为乙方欠款未支付的情形而需要乙方支付款项时,为减轻乙方对动环分包商的支付压力,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动环相关项目资金抵扣工作。
抵扣后仍不够支付动环分包商尾款的,按照应付动环尾款总额,乙方先支付动环分包商应付款50%、甲方为乙方再垫支支付50%资金给动环分包商的原则,双方联合将剩余款项支付给动环分包商,乙方同意甲方在后期支付乙方的项目款项中减扣为乙方垫支的该50%动环尾款资金。
3.在上述动环授权完成后3日内,乙方移交项目全部门禁卡和所有设备管理权限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交项目整体终验及结算的所有资料,并按照技术规范和相关约定对项目设备设施进行联调联测。
4.若乙方提交了终验和结算申请和相关全部资料并按照本协议完成了上述工作,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向乙方出具完整的最终验收报告及结算报告,报告需加盖甲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内容须符合项目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及交付要求。
5.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申请资料后,除甲、乙双方按照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金额据实结算外,双方原合同等协议约定的其它任何费用均不再计算。
(二)付款期限与支付激励
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并按验收分部分项类别移交整体资产给甲方后才形成项目款项支付条件,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相关项目款项。为推动甲、乙双方长期互利合作,促进甲方尽快支付乙方结算款项,乙方将给予甲方支付款项进行阶段优惠折扣激励,具体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1.在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最终验收报告和结算报告且乙方移交项目整体资产给甲方之日并形成项目款项支付条件后的下列期间内,甲方支付的结算款可享受结算款相应的折扣率:
(1)36个月(含)内,甲方支付的结算款可享受结算款50%抵扣率;(2)36个月(不含)至48个月(含)内,支付的结算款可享受结算款60%抵扣率;
(3)48个月(不含)至60个月(含)内,支付的工程款可享受结算款的70%抵扣率;
(4)60个月(不含)至72个月(含)内,支付的工程款可享受结算款的80%抵扣率;
(5)72个月(不含)至84个月(含)内,支付的工程款可享受结算款的90%抵扣率;
(6)84个月(不含)至96个月(含)内,支付的工程款将不再享受支付打折优惠。
在上述各期间内,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均享受总结算款项相对应的优惠折扣,直至付清。
2.若超过96个月,将从第97个月开始计算,甲方将对未支付款项按照每逾期一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滞纳金给乙方,直至甲方付清乙方款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本协议为乙方垫支的相关费用参照前款享受对应付款期限内的结算款折扣率,即如甲方在36个月内为乙方垫支支付的费用,按照每垫支1元折算成2元结算款的原则进行抵扣结算,以此类推,直至全部抵扣。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合同结算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四)生效条款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进行债权债务重组有助于公司加快应收款的收回,降低公司资金压力,本次应收款收回金额依据甲方支付结算款时间确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已对该笔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如能收回债权将相应减少部分损失,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验收结算及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