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30152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庆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董事林俊连、王亚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林俊连、王亚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机 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 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林俊连、王亚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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