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30165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5年09月11日 23:46:00 中财网

原标题:联合动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号苏河湾中心 MT25-28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8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年 9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
之法律意见书

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委托,就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以下简称“本次配售”)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配售有关的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以及配售禁止性情形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 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二)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国泰海通联合动力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或复印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国泰海通联合动力对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且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律师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配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方案》(以下简称“《战略配售方案》”)及战略配售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决定,包括以下几类:
1、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如有):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联合动力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安鹏科创基金”)、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祺玖号”)、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武汉壹捌壹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壹捌壹零”)、芜湖奇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资本”)、宇通轻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轻汽”)、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投资集团”)、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集团”)、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尧旺”)、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国太”)、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陆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新兴拾陆号”)。

4、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

有关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证裕投资(如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 码/注册号91310000MA1FL54T3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 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徐岚
注册资本450,000.0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8年 2月 12日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 3255号 1106室  
营业期限自2018年 2月 12日营业期限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徐岚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泰海通持有其 100%的股权,国泰海通实际控制证裕投资。

3、战略配售资格
证裕投资作为保荐人国泰海通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自 2018年起将其自营投资品种清单以外的另类投资业务由证裕投资全面承担,证裕投资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了母公司国泰海通统一体系。

4、关联关系
经核查,证裕投资系国泰海通的全资子公司,证裕投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证裕投资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均为其自有资金。

6、锁定期
如发生跟投情况,证裕投资将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证裕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如发生跟投情况,证裕投资将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1、基本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联合动力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7月30日
备案时间:2025年8月5日
产品编码:SBCX03
募集资金规模:24,000.00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24,000.00万元
管理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资管”),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并非君享1号资管计划的支配主体。

君享 1号资管计划参与对象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人姓名、职务、实缴金额与比例具体如下:

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实缴金额 (万元)
敖勇事业部总经理核心员工230
蔡礼彬商用车国内销售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曹海峰总经理助理核心员工230
曹鸿飞质量中心质量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常城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陈锋事业部总经理核心员工290
陈力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陈其雨总经理助理核心员工210
陈启航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00
陈清玉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00
陈兴源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20
陈熠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程亚运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实缴金额 (万元)
党彦明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邓小梅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丁咚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30
董讯诗乘用车国内销售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杜友耀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00
范鑫董秘办证券经理核心员工100
方泽鑫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00
费朝辉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戈鹤锋计划与物流中心计划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管晓磊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郭锞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郭尧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何健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何罗毅工程技术中心工艺开发高级 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何晓飞研发中心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200
何友东APU事业部高级项目经理核心员工110
贺彪工程技术中心工艺开发高级 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贺俊杰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00
侯杰商用车国内销售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侯义朋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胡丙节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胡海龙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胡厚盾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30
胡攀锋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00
胡晓东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10
胡晓飞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实缴金额 (万元)
黄俊强运营管理与精益数字化部运 营管理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黄顺风APU事业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30
纪辉强研发中心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200
贾国新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姜艺伟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金涛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晋孝龙研发中心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220
李常鑫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李德刚生产部总监核心员工210
李德贤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00
李红伟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00
李佳佳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李佳明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李萌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00
李书进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李涛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李涌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副总 监核心员工130
李忠玉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00
林小宝乘用车国内销售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刘安康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00
刘宝林工程技术中心工艺开发高级 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刘博强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刘畅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200
刘广计划与物流中心计划部副总 监核心员工130
刘华清售后服务运营部售后部副总 监核心员工115
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实缴金额 (万元)
刘金云总经理助理核心员工210
刘进商用车事业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15
刘涛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刘铁研发中心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30
刘万杰电控车空事业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15
刘兴亚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刘栩质量中心质量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刘玉伟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90
刘占锋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65
刘志浩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马利行政部总监核心员工210
马世耀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蒙杰成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20
牟超事业部总经理核心员工290
牛尧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潘雨卿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00
彭湘陵商用车事业部高级项目经理核心员工110
秦秀敬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00
邱书楠运营管理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瞿孝辉总经理助理核心员工210
任亮运营管理与精益数字化部运 营管理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任思源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邵兆军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史炜采购部总监核心员工230
孙宝存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孙雪云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00
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实缴金额 (万元)
孙永宝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谈正销售部总监核心员工210
唐雯珍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00
唐艳配财务部经理核心员工100
汪安宁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汪浩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汪永立质量中心质量部经理核心员工130
汪昱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王帮伟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90
王波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王传宝工程技术中心电气高级工程 师核心员工110
王光辉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10
王军质量中心质量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王乐乐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30
王力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90
王琦海外销售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65
王庆丰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55
王树昊采购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王婉婉财务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王小龙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230
王星星质量中心质量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00
王奕龙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王瑛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90
吴妮妮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290
吴耀宗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90
肖志良计划与物流中心计划部副经 理核心员工110
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实缴金额 (万元)
谢桦电源事业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15
谢双事业部总经理核心员工290
熊毅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胥哲卿质量中心质量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10
徐端阳计划部总监核心员工230
徐西华战略规划与投资部战略规划 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徐小龙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许久先采购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许小华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薛辉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90
薛云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闫泗雷质量中心质量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严乐阳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30
燕秀龙研发中心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30
阳科质量部总监核心员工290
杨柳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00
杨庆虎计划与物流中心计划部副经 理核心员工110
杨睿诚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500
杨怡然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姚斌斌采购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姚云鹏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20
殷威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20
余晔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00
袁宝刚总成事业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15
袁金奇人力资源部总监核心员工230
张彬销售部总监核心员工220
姓名职位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实缴金额 (万元)
张纪皇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张杰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张孟采购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张鹏真研发中心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30
张坪剑乘用车国内销售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张太之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90
张伟副总经理核心员工210
张稳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张向向研发中心研发部副总监核心员工130
张小东商用车国内销售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张志勇质量中心质量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赵本根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00
郑超研发部总监核心员工335
郑鑫工程技术部总监核心员工335
钟辉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10
周峰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00
周韩愈战略规划部总监核心员工210
周摞计划与物流中心计划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周滔滔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周毅敏运营管理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朱杰研发中心研发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朱润泽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00
朱险锋研发中心研发部副经理核心员工110
朱兆亮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经理核心员工100
朱稚童研发中心研发高级工程师核心员工100
邹兴伟生产运营中心生产部经理核心员工110
24,000   
注1:君享1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2、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5年 7月 29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发行人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

3、实际支配主体的认定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联合动力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文件,君享 1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国泰海通资管,并非发行人高管或者核心员工。国泰海通资管对于君享 1号资管计划的投资决策安排、作为发行人股东的权利行使安排及对于发行人股东大会表决的实施安排均有实际支配权。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和《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联合动力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文件,发行人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设立君享 1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君享 1号资管计划已于 2025年 8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并均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君享 1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已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君享 1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投资者资格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联合动力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进行合法备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君享1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已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君享1号资管计划依法设立且经合法备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资管能独立管理和运用资管计划财产,行使因资管计划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对委托人和托管人行使相应权利,为君享1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本次配售战略投资者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关联关系
君享1号资管计划参与人为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君享1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国泰海通资管系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情况外,君享1号资管计划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6、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君享 1号资管计划参与人提供的银行流水、收入证明及出具的承诺函,以及君享 1号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君享 1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系其自有资金,未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参与认购。相关资金来源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代 码/注册号91110111MAEHMUXL1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9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5年 04月 29日
主要经营场 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G座 349  
营业期限2025年 04月 29日至 2040年 04月 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核查,北京安鹏科创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AYR66,备案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10069。

经核查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北京安鹏科创基金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安鹏科创基金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出资结构
根据北京安鹏科创基金提供的资料及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的确认:(1)从控制权角度而言,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2)从收益权角度而言,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13.79310%、51.72069%、17.24138%、17.24138%,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计享有北京安鹏科创基金超过 80%的合伙份额,因此北京安鹏科创基金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此外,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北京市国资委为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的出资结构如下: 其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上交所主板上市企业,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3,233,860,362
296,626,400
144,500,000
91,031,130
80,000,000
60,920,187
60,120,000
50,900,000
44,150,400
35,773,695
4,097,882,174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港交所主板上市企业,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3,716,659,704
1,028,748,707
765,818,182
5,511,226,593
除上述股东外,H股公众股东持股 21.90%,其他内资股东持股 9.35%。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北京安鹏科创基金提供的资料,北京安鹏科创基金成立于2025年4月29日,主营业务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系北汽集团的下属企业。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是中国汽车行业的骨干企业,初创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长为产业链涵盖整车及零部件研发制造、汽车服务贸易、综合出行服务、金融与投资等业务,世界500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北汽集团2024年整车销量超171万辆,旗下拥有自主品牌——北汽极狐(ARCFOX)、北京越野、北汽福田、北京重卡;合资品牌——北京奔驰、福建奔驰、北京现代、福田戴姆勒。2024年度,北汽集团实现营收3,002.56亿元、净利润53.82亿元,2024年末,北汽集团总资产3903.59亿元、净资产1,225.07亿元,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截至2025年7月,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作为北汽集团的下属企业参与了奇安信(688561.SH)、天有为(603202.SH)、众捷汽车(301560.SZ)、屹唐股份(688729.SH)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战略配售。

因此,北汽集团为大型企业,北京安鹏科创基金为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

根据发行人和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发行人和北汽集团及旗下企业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1)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先进技术研发。双方在新能源汽车电驱、电源、底盘等核心部件领域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共同探索高功率密度与高转速电机、宽禁带半导体与高压驱动平台、高集成度电驱与电源系统、智能线控底盘、新材料与轻量化、高效热管理等前沿技术创新,布局前沿技术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应用,巩固双方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2)合作推进新产品验证与量产。双方共同探索定转子、桥驱电机、多合一 PDU、全主动液压悬架、线控后轮转向等部件系统与整车设计相融合,助力提升整车性能,打造更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同时发挥规模化生产优势,持续降本增效,不断提升产品性价比。

(3)合作推进资产并购与整合。基于双方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围绕双方长期发展规划,合作开展投资与并购活动,推动产业格局不断优化。合作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创新项目投资培育和优质资产并购重组等,结合双方力量带动整个产业链健康发展。

(4)在遵循招投标等法律法规及不违背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对通用化统筹高压电力集成单元、后桥电驱动系统、全主动液压悬架、电力电子单元、电机电控二合一及桥驱单电机产品开展潜在合作。在所列潜在重点合作领域,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努力,进行深入的战略合作并积极推动合作落地。同时,双方也在新的领域积极探索,寻求双方共识,扩大合作范围。

综上,北京安鹏科创基金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关于“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规定,北京安鹏科创基金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一)项规定。

4、关联关系
根据北京安鹏科创基金出具的承诺函,北京安鹏科创基金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代 码/注册号91440605MAEL8FEH4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委派代表:谭民爱)
出资额15亿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5年 05月 23日
主要经营场 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 404-405 (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营业期限2025年 05月 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广祺玖号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BCA61,备案 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广祺玖号基金管理人为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为P1063917。 经核查广祺玖号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广祺玖号不存在营 业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 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本所律师认为, 广祺玖号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出资结构 根据广祺玖号提供的资料并经广祺玖号的确认,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为广祺玖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广 祺玖号的实际控制人。从控制权角度而言,广祺玖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广州盈 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汽资 本有限公司持有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从收益权角度而 言,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广州盈蓬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广祺玖号 100%的合伙份额。因此广祺玖号是广 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祺玖号 100%的合伙份额。截至 2025年 7月 18日,广祺玖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根据 2025年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5,508,160,069
2,810,220,210
396,030,558
143,973,553
140,738,735
131,000,000
100,214,491
51,084,691
36,251,432
25,331,271
9,343,005,010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广祺玖号提供的资料,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集团)成立于 2005年 6月 28日,前身为成立于 1997年 6月的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总部广汽中心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是在 A+H股整体上市的大型股份制汽车企业集团(601238.SH,02238.HK),主营业务涵盖研发、整车、零部件、能源及生态、国际化、商贸与出行、投资与金融等七大板块。2024年,广汽集团实现汽车产销分别为 191.66万辆和 200.31万辆。2024年广汽集团营业总收入1,077.84亿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广汽集团总资产达到 2,324.58亿元,净资产达到 1,217.77亿元,属于大型企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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