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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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7:05:3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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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利安科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
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73)。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247,5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23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811 | 浙江铪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 | 03*****120 | 李士峰 |
3 | 03*****874 | 邱翌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汇盛路289号 咨询联系人:单国轩
咨询电话:0574-88687377 传真电话:0574-8868737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
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