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600206):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7:11:11 中财网 |
|
原标题:
有研新材: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年 8月 15日出具的《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2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要求,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或“
有研新材”)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信永中和”)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了修改、补充和说明。现对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3、本回复报告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 楷体(加粗) |
目录
问题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3
问题 2: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13
问题 3:关于其他....................................................................................................... 81
问题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再融资方案,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1,9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
请发行人说明:(1)中国有研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原因,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有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中国有研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本次认购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一)中国有研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中国有研,截止本回复出具日,中国有研持有公司 33.09%的股份。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5,375,887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0%,并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股票数量为准。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不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有研将持有公司 36.49%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中国有研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和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均为直接持有,不涉及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中国有研相关股份的锁定期限情况如下:
1、中国有研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限的具体适用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有研将持有公司 325,474,2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49%,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中国有研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批准中国有研可免于发出要约。同时,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监管要求。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中国有研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承诺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监管要求。
因此,中国有研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2、中国有研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个月内不得转让。针对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补充承诺》,承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因此,中国有研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符合《证券法》第七十五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另外,《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中国有研出具的《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中国有研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6个月至本次发行结束后 6个月内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符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有研将持有公司 325,474,2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49%,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二)中国有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相关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对认购资金来源的规定如下:“发行人应当披露各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中国有研,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确认其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接受公司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因此,中国有研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第 9条相关规定。
二、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原因,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有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一)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20日、2025年 5月 29日和 2025年 7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于 2025年 7月 31日完成项目申报,2025年 8月 7日获得上交所受理。本次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主要系第一次董事会召开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间隔较长所致。
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召开后,股价因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以及固态电池市场热点题材等影响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 2024年三季度以及全年业绩有所下滑,且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重大事件可能会对二级市场以及公司股价造成明显冲击,进而加大公司股价波动程度。基于前述情况,考虑股价可能会有大幅波动,综合考虑股东沟通及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公司拟待二级市场走势预期以及公司股价相对稳定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
2025年 4月中上旬,中美对等关税等事项落地,对二级市场冲击总体有限,且公司股价在 2025年 4月中旬后趋于稳定。经审慎考虑,公司于 2025年 4月29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于 2025年 5月 29日顺利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二)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与公司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有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1、本次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
有研新材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4年 9月 20日),董事会决议日当天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8.97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8.94元/股。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2.75元/股,较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8.94元/股上涨了 154.47%,较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8.97元/股上涨了 153.62%。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公司股价走势情况如下: 定价基准日以来股价变动情况
30.00
25.00
20.00
收盘价(元/股)
数据来源:
同花顺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公司股价出现三波主要涨幅,一是 2024年 10月初,公司股价涨至 11.97元/股,主要受国务院等主管部门推出系列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支持政策等因素驱动;二是 2024年 11月,公司股价最高涨至 25.72元/股的阶段性高点,主要受固态电池等热点题材因素驱动,期间公司多次发布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明确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明确说明公司小批量向客户供应动力电池用固态电解质材料,该产品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三是 2025年 2月至 3月,公司股价在回落后再次上涨至 20.91元/股,主要受固态电池、稀土供应等市场热点题材因素驱动;随后至 2025年 4月中旬,受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股价震荡下行至 14.58元/股,中美对等关税政策落地后,公司股价逐步回升并自 2025年 4月中旬以来基本稳定在 18-22元/股的区间。
2、公司股票价格变动情况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对比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 18.75%和17.98%,但 2024年 11月,公司股价受固态电池等市场热点题材影响明显上升(期间公司股价上涨 70.38%,固态电池概念龙头股
上海洗霸、
德福科技、
冠盛股份等分别上涨 247.53%、182.51%、103.30%),后由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且 2024年全年业绩亦有所下滑(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5.49%和 34.78%,公司于 2025年 1月 18日发布业绩预减公告),公司股价在热点题材行情消退后逐步回调至 16元/股左右,接近本轮行情上涨前水平。
2025年上半年,公司靶材产品产能和销量持续提升,并持续聚焦高附加值高端靶材产品,同时稀土业务同比大幅减亏,使得公司 2025年一季度和半年度归母净利润较 2024年同期大幅上升(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14,698.12%,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 218.47%,公司分别于 2025年4月 15日和 2025年 7月 15日发布了一季度和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基本面持续好转,与公司同期股价整体上涨走势情况相符。
3、公司股票价格变动情况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对比
稀土材料、薄膜材料相关可比上市公司以及固态电池概念指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4年 9月 20)日以来,股价或指数变动情况及与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元/股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股价 | 涨跌幅 | |
| | | | |
| | 董事会决议日
(2024.09.20) | 当前
(2025.08.31) | 当前较董事会决议
日 |
600111.SH | 北方稀土 | 16.64 | 56.81 | 241.41% |
600392.SH | 盛和资源 | 7.92 | 27.20 | 243.43% |
300666.SZ | 江丰电子 | 43.92 | 80.99 | 84.40% |
300706.SZ | 阿石创 | 17.07 | 42.30 | 147.80%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股价 | | 涨跌幅 |
688530.SH | 欧莱新材 | 14.62 | 18.43 | 26.06% |
可比公司均值 | | 20.03 | 45.15 | 148.62% |
886032.TI | 固态电池概念
股指数 | 569.56 | 1,186.92 | 108.39% |
600206.SH | 有研新材 | 8.97 | 22.75 | 153.62% |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上市公司当前股价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相比均呈上涨趋势,可比公司涨幅平均值为 148.62%,与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趋同,且与固态电池概念指数区间涨幅亦无明显差异。因此,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今,公司股价上涨趋势和幅度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较为一致。
4、有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如上所述,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2.75元/股,较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8.97元/股上涨了 153.62%,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和热点题材等因素影响,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不存在套利情形。
2024年 11月,公司股票价格多次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先后六次发布《关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和《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确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同时,由于同期固态电池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公司亦披露了向客户供应动力电池用固态电解质材料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的信息,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公司股价波动主要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固态电池市场热点题材以及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因素影响,与公司基本面存在一定差异,但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较为一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三、中介机构核查事项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中国有研出具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关于特定期限不存在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补充承诺》,核实中国有研相关股份锁定期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中国有研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中国有研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关于认购资格的承诺》,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第 9条规定逐条进行核查,核实本次认购对象及其资金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查阅自定价基准日以来发行人股价变动情况及同期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政策、股票二级市场热点题材等情况,核实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的原因;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固态电池概念股及相关可比上市公司股价变动情况,核实发行人股价变动与基本面、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查阅自定价基准日以来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核实是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有研将持有发行人 325,474,255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 36.49%,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中国有研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已出具认购资金来源相关的承诺,本次发行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第 9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认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国有研已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确认其用于认购本次发行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他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认购对象应当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三)不当利益输送
根据中国有研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关于认购资格的承诺》,中国有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3)认购对象的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的,应当穿透核查至最终持有人,说明是否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 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中国有研 100%股权,因此中国有研不属于“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亦不存在违规持股、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
(4)中介机构对认购对象进行核查时,应当关注是否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是否存在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并出具专项说明 中国有研由国务院国资委 100%控股,不涉及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保荐机构已出具《保荐人关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专项说明》,发行人律师已出具《发行人律师关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专项说明》。
(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由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为中国有研,不属于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的情形。
(6)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已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2、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后股价因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固态电池市场热点题材以及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因素出现较大幅度波动,2025年 4月中旬后发行人股价趋于稳定,发行人于 2025年 4月 29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于 2025年 5月 29日召开股东大会,导致第一次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间隔较长,从而使得项目申报与第一次董事会间隔较长。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以来,发行人股价波动主要受到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政策、固态电池市场热点题材以及中美对等关税等外部因素影响,与公司基本面存在一定差异,但与行业整体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较为一致。发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问题2: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2.1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业务主要由薄膜材料、铂族及稀土材料三类产品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20,762.99万元、1,074,003.32万元、910,249.47万元和183,735.9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5%、6.50%、5.89%和6.57%。2)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8,824.83万元、21,455.60万元、-3,260.36万元和3,053.33万元,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1,190.01万元、-18,029.33万元。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724.97万元、22,086.32万元、-5,452.44万元和-31,696.12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主要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成本费用、减值计提、产能利用等,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业绩下滑、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亏损的不利因素是否持续以及应对措施;2024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析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的变动情况、公司与贸易商的合作是否稳定;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依据;(3)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下滑、最近一年一期为负数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主要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成本费用、减值计提、产能利用等,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业绩下滑、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亏损的不利因素是否持续以及应对措施;2024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520,762.99万元、1,074,003.32万元、910,249.47万元和 409,008.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70%、99.24%、99.53%和 99.8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5年 | 1-6月 | 2024 | 年度 | 2023 | 度 | 2022 | 度 |
| | | | | |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薄膜材料 | 96,660.48 | 23.63% | 158,843.79 | 17.45% | 108,400.26 | 10.09% | 94,281.88 | 6.20% |
铂族 | 178,367.73 | 43.61% | 418,396.72 | 45.97% | 588,770.46 | 54.82% | 934,729.46 | 61.46% |
贵金属、有色
金属及高端制
造 | 26,197.30 | 6.41% | 60,564.14 | 6.65% | 60,481.14 | 5.63% | 61,598.64 | 4.05% |
稀土材料 | 95,856.07 | 23.44% | 243,678.14 | 26.77% | 283,188.91 | 26.37% | 398,916.76 | 26.23% |
红外光学材料 | 8,923.62 | 2.18% | 20,803.26 | 2.29% | 26,057.00 | 2.43% | 25,458.81 | 1.67% |
医疗器械材料 | 3,003.24 | 0.73% | 7,963.40 | 0.87% | 7,105.56 | 0.66% | 5,777.44 | 0.38% |
合计 | 409,008.43 | 100.00% | 910,249.47 | 100.00% | 1,074,003.32 | 100.00% | 1,520,762.99 | 100.00% |
根据
有色金属
96.84%和
续下滑,
为稳定。
报告 | 表,公司主营业务
高端制造等产品构
97.09%。其中,薄
导致公司收入下滑
内,公司薄膜材料 | 收入主要由薄膜
,报告期各期合
材料收入持续增
主要原因;贵金
铂族和稀土材 | 材料,铂族,稀土
占比分别为 97.
;铂族和稀土
属、有色金属及
产品的单价和销
单 | 料,贵金属、
4%、96.91%、
料产品收入持
端制造收入较
情况如下:
位:吨、万元/吨 | | | | |
产品类别 | 2025 | 1-6月 | 202 | 年度 | 202 | 年度 | 202 | 年度 |
| | | | | | | | |
| 销量 | 单价 | 销量 | 单价 | 销量 | 单价 | 销量 | 单价 |
薄膜材料 | 370.79 | 260.69 | 619.22 | 256.52 | 408.83 | 265.15 | 360.96 | 261.20 |
铂族 | 6.87 | 25,950.88 | 14.62 | 28,618.11 | 15.67 | 37,573.10 | 14.41 | 64,866.72 |
稀土材料 | 2,176.63 | 44.04 | 5,633.19 | 43.26 | 5,347.80 | 52.95 | 5,060.72 | 78.83 |
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铂族、稀土材料的收入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1、薄膜材料
公司薄膜材料主要为半导体用高纯金属溅射靶材。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261.20万元/吨、265.15万元/吨、256.52万元/吨和 260.69万元/吨,较为稳定,系我国高纯金属溅射靶材的供给和需求均处于持续增长,行业良性发展、景气度相对较高所致。公司薄膜材料的销量分别为 360.96吨、408.83吨、619.22吨和 370.79吨,销量不断提升一方面系公司产能和产量不断释放,另一方面与市场需求不断增加相关,公司薄膜材料的客户主要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子公司、京东方 A、海思光电子、台积电、芯联集成、长鑫存储、长江存储等行业内知名半导体企业,该等企业业务持续增长,带动对公司薄膜材料的需求持续提升。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薄膜材料价格稳定,销量持续提升使得薄膜材料产品收入持续增长,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正面影响。
2、铂族
公司的铂族产品主要为汽车尾气催化所用铂族贵金属催化材料。报告期内,公司铂族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 64,866.72万元/吨、37,573.10万元/吨、28,618.11万元/吨和 25,950.88万元/吨,持续下降,由于铂族产品原材料铂族贵金属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公司铂族产品的售价主要受原材料市场价格影响。燃油车汽车尾气催化是铂族贵金属主要下游应用领域,2022年以来,受
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车的持续冲击,市场对铂族贵金属预期较为悲观,叠加铂族贵金属供给充裕,铂族贵金属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以钯金价格为例,报告期内的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52,035.00万元/吨、34,495.00万元/吨、25,925.00万元/吨和 25,941.00万元/吨,公司铂族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原材料市场价格一致。公司铂族产品的销量分别为14.41吨、15.67吨、14.62吨和 6.87吨,有所波动但整体较为平稳,铂族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也相对稳定,主要与公司下游客户需求较为稳定相关,公司铂族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客户 M、客户 N等全球环保催化剂龙头企业,该等企业规模较大,业务较为稳定,对铂族贵金属产品的需求较大,为公司铂族产品的销量提供保障。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铂族产品销量较为稳定,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使得铂族产品收入下滑明显,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滑。
3、磁性材料
公司的稀土材料产品主要为稀土金属和稀土磁性材料,属于稀土精深加工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78.83万元/吨、52.95万元/吨、43.26万元/吨和 44.04万元/吨,持续下降,由于稀土产品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售价主要受市场价格影响,2022年以来,由于全球稀土矿产开采供给持续增长而下游
新能源发电、
新能源汽车等电机用稀土磁性材料需求有所放缓,导致稀土行业各类型产品的市场价格持续下降,以金属镨钕为例,报告期内的市场平均价格分别为 101.00万元/吨、64.74万元/吨、48.57万元/吨和 52.92万元/吨,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市场价格一致。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销量分别为 5,060.72吨、5,347.80吨、5,633.19吨和 1,130.47吨,较为稳定,稀土材料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也相对稳定,主要与公司下游客户需求较为稳定相关,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客户 D、客户 P、
天和磁材、
中科三环、
中钢天源等国内外稀土材料龙头企业,该等企业规模较大,业务较为稳定,对稀土产品的需求较大,为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销量提供保障。2025年 1-6月,公司稀土销量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受稀土行业不景气惯性影响,主动减少稀土业务规模所致。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产品销量较为稳定,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使得稀土材料产品收入下滑明显,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滑。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波动主要受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收入下滑影响,虽然薄膜材料收入有所增长,但由于收入规模小于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未能改变收入整体下降的趋势。
(二)业绩下滑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 2025 | 1-6月 | 2024 | 年度 | 2023 | 年度 | 2022 | 年度 |
| | | | | |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薄膜材料 | 19,774.32 | 61.11% | 28,243.51 | 52.67% | 21,510.68 | 30.81% | 20,481.57 | 26.66% |
铂族 | 2,499.54 | 7.72% | 10,239.68 | 19.09% | 12,423.97 | 17.79% | 13,895.24 | 18.09% |
贵金属、有色金
属及高端制造 | 3,059.28 | 9.45% | 5,820.03 | 10.85% | 5,181.22 | 7.42% | 5,319.70 | 6.93% |
稀土材料 | 2,784.72 | 8.61% | -118.77 | -0.22% | 21,109.10 | 30.23% | 26,660.64 | 34.71% |
红外光学材料 | 3,356.15 | 10.37% | 6,747.34 | 12.58% | 7,559.18 | 10.83% | 8,012.04 | 10.43% |
医疗器械材料 | 885.82 | 2.74% | 2,694.41 | 5.02% | 2,035.62 | 2.92% | 2,445.35 | 3.18% |
产品 | 2025 | 1-6月 | 2024 | 年度 | 2023 | 年度 | 2022 | 年度 |
| | | | | |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主营业务毛利 | 32,359.83 | 100.00% | 53,626.21 | 100.00% | 69,819.77 | 100.00% | 76,814.55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53,626.21万元和 32,359.83
学材料和医疗器械材料的毛
稀土材料和铂族毛利持续下
薄膜材料毛利增加幅度,使得
2、公司费用、减值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 | 务毛利分别
元。其中,
相对稳定。20
,尤其是稀
公司毛利持续
情况
和资产减值 | 76,814.55
金属、有色
22-2024年
材料毛利下
下降,与相
失情况如 | 万元、69,81
属及高端
膜材料毛
降较多,且
产品收入变
: | 9.77万元、
造、红外光
持续增加,
降幅度高于
趋势一致
单位:万元 | | | | |
项目 | 2025年 1-6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 | |
销售费用 | 2,065.17 | 4,434.59 | 4,676.46 | 4,738.39 | | | | |
管理费用 | 7,956.27 | 14,571.58 | 18,678.21 | 18,738.55 | | | | |
研发费用 | 9,896.45 | 20,714.28 | 18,152.76 | 19,093.11 | | | | |
财务费用 | 2,078.33 | 3,327.04 | 2,573.81 | 1,909.23 | | | | |
期间费用合计 | 21,996.22 | 43,047.49 | 44,081.24 | 44,479.28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250.98 | -1,653.47 | -488.09 | -273.54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2,006.79 | -13,686.20 | -5,564.22 | -3,467.10 | | | | |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 -2,257.77 | -15,339.67 | -6,052.31 | -3,740.64 | | | |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合计分别为 44,479.28万元、44,081.24万元、43,047.49万元和 21,996.22万元,整体较为稳定。
2022-2024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持续增长,尤其是 2024年增长幅度较大,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提升致使计提坏账准备有所增加以及其他应收款中 767.60万元保证金因无法收回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稀土材料产品因原材料、产成品价格下降以及部分电机用磁材产品滞销而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22-2024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增加使得公司净利润持续下降。
3、公司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8,824.83万元、21,455.60万元、-3,260.36万元和 8,466.17万元。如上所述,2022-2024年净利润持续下降,一方面是受稀土材料产品和铂族产品收入、毛利下降影响,另一方面系资产减值损失提升,尤其是稀土材料产品因市场价格下降而计提较大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2025年 1-6月,公司薄膜材料业务盈利持续提升,稀土材料业务同比较大幅度减亏,使得公司净利润有所改善。
(三)公司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类型 | 项目 | 2025年 1-6月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额 | 变动 | 变动对
毛利率
影响 | 金额 | 变动 | 变动对
毛利率
影响 | 金额 | 变动 | 变动对
毛利率
影响 | 金额 |
薄膜
材料 | 单价 | 260.69 | 1.63% | 1.32% | 256.52 | -3.25% | -2.69% | 265.15 | 1.51% | 1.17% | 261.20 |
| | | | | | | | | | | |
| 单位
成本 | 207.36 | -1.68% | 1.36% | 210.91 | -0.76% | 0.63% | 212.53 | 3.95% | -3.04% | 204.46 |
| | | | | | | | | | | |
| 毛利
率及
变动 | 20.46% | 2.68% | | 17.78% | -2.06% | | 19.84% | -1.88% | | 21.72% |
铂族 | 单价 | 25,950.88 | -9.32% | -10.03% | 28,618.11 | -23.83% | -30.63% | 37,573.10 | -42.08% | -71.56% | 64,866.72 |
| | | | | | | | | | | |
| 单位
成本 | 25,587.22 | -8.35% | 8.98% | 27,917.72 | -24.10% | 30.97% | 36,780.25 | -42.44% | 72.19% | 63,902.44 |
| | | | | | | | | | | |
| 毛利
率及
变动 | 1.40% | -1.05% | | 2.45% | 0.34% | | 2.11% | 0.62% | | 1.49% |
稀土
材料 | 单价 | 44.04 | 1.80% | 1.78% | 43.26 | -18.30% | -20.74% | 52.95 | -32.83% | -45.60% | 78.83 |
| | | | | | | | | | | |
| 单位
成本 | 42.76 | -1.20% | 1.18% | 43.28 | -11.69% | 13.25% | 49.01 | -33.37% | 46.36% | 73.56 |
| | | | | | | | | | | |
| 毛利
率及
变动 | 2.91% | 2.96% | -0.05% | -7.50% | 7.45% | 0.77% | 6.68% | | | |
注:上表中,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系变动率,毛利率变动系变动值。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8.27%、96.52%、93.27%和 92.45%。
对于薄膜材料,销售单价主要由公司基于产品成本、性能、规格等与客户谈判确定,由于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薄膜材料销售单价较为稳定;单位成本变动主要取决于原材料铜、铝等金属的价格波动,报告期内亦较为稳定。整体而言,公司薄膜材料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幅度均相对较小,毛利率变动亦相对较小,小幅变动主要系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趋势或幅度不一致所致。其中,2022-2024年,受公司薄膜材料产能持续提升影响,单位成本中固定成本有所上升,致使薄膜材料毛利率略有下滑;2025年 1-6月,新建产能释放,即产品售价较高的先进制程高端靶材销售规模提升,带动单价提升,从而毛利率有所上升。
对于铂族,由于铂族金属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均参考铂族金属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铂族金属的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因此公司铂族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亦持续下降,且变动幅度较为接近,毛利率变动较小。
对于稀土材料,由于稀土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品价格均公开透明,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均参考对应的产品市场价格确定。2022-2024年,稀土行业全产业链产品的市场价格均持续下降,因此公司稀土材料产品的单价和单位成本亦持续下降,但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下降幅度不一致导致毛利率有所波动。
其中,2023年毛利率略有上升,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稀土冶炼分析技术收入规模提升所致,剔除该等因素影响,2023年稀土材料的毛利率为 6.03%,较 2022年略有下滑,主要系公司产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较为接近,且产品存在一定的生产周期所致。2024年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系公司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所致,虽然原材料价格也有所下降,但总成本中相对刚性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的占比提高,影响提升,使得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小于单价的下降幅度,进而导致毛利率为负。2025年 1-6月,公司稀土材料销售单价有所回升,而单位成本受 2024年底原材料备货,采购价格相对较低影响略有下降,使得毛利率有所回升。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
1、收入变动
如上所述,公司收入下滑主要因为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收入下滑,公司铂族产品和稀土材料产品与可比公司可比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1)铂族产品收入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5年 1-6月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
| | | | | | | |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贵研铂业
-贵金属
前驱体材
料 | 255,542.98 | 27.57% | 484,314.75 | -2.39% | 496,184.87 | -1.19% | 502,151.31 |
凯大催化
-贵金属
催化材料
销售 | 44,781.27 | -17.17% | 102,943.85 | -23.01% | 133,709.12 | -15.46% | 158,156.35 |
公司铂族
产品 | 178,367.73 | -24.17% | 418,396.72 | -28.94% | 588,770.46 | -37.01% | 934,729.46 |
| 上表中 2025年 1-6月
上表可知,公司铂族
可比公司主要系具体
2)稀土材料产品收 | 动为相较于 2024年 1-6
品收入下滑趋势与
品及下游应用领域 | 月的变动比例,下同。
比公司整体较为一致
在差异所致。 | | | | |
公司名称 | 2025年 1-6月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 |
| | | | | | | |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变动 | 金额 |
北方稀土 | 1,886,609.43 | 45.24% | 3,296,631.49 | -1.58% | 3,349,699.31 | -10.10% | 3,726,003.58 |
盛和资源 | 617,855.43 | 13.62% | 1,137,102.57 | -36.39% | 1,787,744.67 | 6.68% | 1,675,792.70 |
公司稀土
材料产品 | 95,856.07 | -11.42% | 243,678.14 | -13.95% | 283,188.91 | -29.01% | 398,916.76 |
由上表可知,2022-2024年,公司稀土材料业务收入下降趋势与可比公司整体一致,其中
盛和资源 2023年收入略有提升,根据其年报披露,主要系其当年销量提升较多所致。2025年 1-6月,受稀土行业不景气惯性影响,公司主动减少销量导致稀土材料产品收入进一步下滑。
2、业绩下滑和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
如上所述,公司净利润下滑主要受稀土材料业务影响,部分产品毛利率为负系稀土材料业务 2024年毛利率为负。报告期内,公司稀土材料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1)净利润下滑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5 | 1-6月 | 20 | 4年 | 20 | 3年 | 2022年 |
| | | | | | | |
| 净利润 | 变动 | 净利润 | 变动 | 净利润 | 变动 | 净利润 |
北方稀土 | 126,602.51 | 449.98% | 158,843.71 | -39.44% | 262,310.60 | -58.75% | 635,883.08 |
盛和资源 | 39,992.26 | 770.90% | 23,425.56 | -40.93% | 39,657.03 | -75.89% | 164,494.84 |
公司稀土材
料业务 | -523.84 | 94.79% | -29,125.20 | -1,818.26% | -1,518.31 | -121.39% | 7,098.89 |
注:
由
年,公
公司不
材料、产
司计提
结磁材
小批量
存货跌
虽然稀
土材料
(2 | 表公司稀土材料业务净
表可知,公司稀土材
净利润下滑幅度高于
备稀土矿产资源,在
成品市场价格波动影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更
基础材料、坯料半成
品试制失败、终端需
,也使得 2024年公司
行业市场价格有所回
务收入不足以覆盖成
毛利率为负 | 利润以有研稀土的净利
业务净利润变动趋
比公司主要原因是
材料成本控制方面
更大,且在稀土产
。另外,2024年
价格下降以及在开
变更或终止,电机
土业务出现较大规
,但受行业不景气
和费用,致使公司 | 列示。
与可比公司一致。20
相比于北方稀土和盛
在劣势,因而经营
价格持续下降的情
司三级子公司荣成
拓电机磁体市场领域
品滞销而计提了较
模亏损情况;2025年
性影响,公司销量
土业务仍为亏损状 | 2-2024
资源,
绩受原
下,公
土因烧
程中,
规模的
-6月,
低,稀
。 | | | |
公司名称 | 2025 | 1-6月 | 202 | 4年 | 20 | 3年 | 2022年 |
| | | | | | | |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北方稀土 | 12.28% | 2.03% | 10.25% | -4.37% | 14.62% | -13.17% | 27.79% |
盛和资源 | 8.42% | 3.19% | 5.23% | 0.88% | 4.35% | -12.29% | 16.64% |
公司稀土材
料业务 | 2.91% | 2.96% | -0.05% | -7.50% | 7.45% | 0.77% | 6.68% |
注:上表中毛利率变动以毛利率增减金额列示。(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