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603949):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一)提名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张佩莉女士、贺皆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名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邓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俞小莉女士、王锡伟先生、邓建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邓建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贺财霖先生:194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宁波市北仑区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荣获中国百名行业创新杰出人物、全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中国民营企业时代先锋人物、第二届中国经济百名杰出人物、浙江省民营企业英才、宁波市慈善楷模、宁波市十大慈善之星、宁波市劳动模范、十大风云甬商、北仑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等称号。曾任中国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北仑区工商联合会副主席,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电信零件厂厂长,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礁碶电配厂厂长,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厂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厂长、总经理,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咨询执行董事、总经理,雪龙有限董事长、总经理,东泽发展董事。现任雪龙集团董事长,宁波捷斯特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25 9 11 22,284,296 截止 年 月 日,贺财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55%,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源”)27.5%股份、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赛投资”)33.4%股份,持有股东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24%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贺群艳、贺频艳为父女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贺频艳女士: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雪龙有限总经理,宁波市北仑区第八届政协委员,宁波市北仑区第九届人大代表。现任北仑区第十届人大常委、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内燃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委会冷却风扇工作组组长、浙江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副会长、宁波汽车零部件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宁波市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北仑区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委员会兼职副主席、雪龙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捷斯特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鄱阳湖城国际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贺频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7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绿源30%股份、维尔赛投资33.3%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贺财霖为父女关系,与贺群艳为姐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贺群艳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职称。曾任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出纳,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出纳,雪龙咨询出纳,雪龙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雪龙集团财务总监。现任雪龙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宁波捷斯特车用零件检测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长春欣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贺群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7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绿源30%股份、维尔赛投资33.3%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贺财霖为父女关系,与贺频艳为姐妹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张佩莉女士: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霞浦礁碶电配厂会计,宁波市北仑汽车塑料风扇厂销售科长,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厂销售科长,群频电子及前身宁波雪龙汽车风扇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科长,雪龙有限副总经理,曾任北仑区第六届政协委员,北仑区第六届、第七届党代表。现任雪龙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宁波雪龙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佩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香港绿源董事,与公司副总经理张军杰为姐弟关系,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贺皆兵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市北仑区公安分局驾驶员,宁波禾昌润滑油有限公司综合科主管厂长。现任雪龙集团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采购科科长,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目前,贺皆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股东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 —— 3.2.2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规范运作》第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俞小莉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浙江大学教授。1985年8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浙江省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浙江省内燃机学会监事长。曾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俞小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锡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律师。1999年获宁波市司法局三等功奖章,2012年获宁波市律师协会宁波市优秀律师称号,2021年获宁波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称号。2006年发起成立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曾任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锡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邓建军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任华英伦铜制品(宁波)有限公司信息化主管,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宁波成路纸品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裁,伯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现任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传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传悦盛美(宁波)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高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邓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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