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2025-050)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7:46:07 中财网
原标题:吉大正元:(2025-050)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50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李泉女士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23人,代表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5,219,800份,占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2025
利进行,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21.9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0%
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同意选举陈敏女士、张智勇先生、施阳女士为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选举的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公司召开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敏女士为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21.9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现授权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开立并管理本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5、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6
、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和投资顾问的对接工作;
7、代表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决策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10、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归属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1、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3、制定、执行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4、负责管理本持股计划未委托给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名下持有的股票;
15、负责本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6、持有人会议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授权的或全体持有人授权的事项,或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21.9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0%
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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