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东杰智能(300486):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7:55:47 中财网
原标题:东杰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18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90,000,000元人民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装备”)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可共同滚动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名下财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最高授信额度为9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杰装备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不属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40000602064271C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59号
注册资本:40744.394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4日
主要经营范围:物流设备、自动化生产线、输送线、仓储设备、涂装设备、自动监控系统、自动化配送中心、立体停车库、电气设备、工业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979,711,769.333,021,802,257.30
负债总额1,829,610,040.941,878,846,621.82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0,101,728.391,142,955,635.48
资产负债率61.40%62.18%
项目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38,660,270.08807,372,954.16
营业成本442,284,800.04770,121,558.27
营业利润6,540,283.78-299,559,312.42
净利润6,011,056.93-257,286,464.63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1.最高债权额:人民币90,000,000元(大写:玖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4.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978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23%。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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