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09月 12日上午 11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 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说明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在此背景下,公司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将则》(2025年9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09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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