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30042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421 证券简称: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嵘先生计划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9%;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陈芳女士计划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总经理助理苏银建先生计划在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王嵘先生、陈芳女士、苏银建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王嵘先生、陈芳女士、苏银建先生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嵘先生、陈芳女士、苏银建先生签署并向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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