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30072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957,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5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71,524,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88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4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6%。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6,552,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119,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43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何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提案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会审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张虎先生、汤芹洪先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向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备案新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相关手续。 提案1.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2.01 < > 提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2《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4《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9,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3%;反对217,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4,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57%;反对217,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2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5 < > 提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07 < > 提案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738,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33,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5%;反对218,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何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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