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8:31:07 中财网
原标题:ST东时: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67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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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5年9月11日,下同)714,892,562股的7.90%。若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成功过户,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司法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让方在受让上述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 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本次股权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北京金融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10时至2025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目前总股本的7.90%)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40)。

二、本次股权拍卖的竞价结果
经公司查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56,491,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竞价成功,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序 号标的物名称竞买号竞买人成交股数成交金额(元)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东方时尚投资有限 公司持有的ST东时 (603377)的 56,491,600股股票C9042安徽荣智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6,491,600169,049,105.207.90%
合计56,491,600169,049,105.207.90%   
经查询,竞买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登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途控股”),登途控股与竞买人为一致行动人。目前,登途控股持有公司25,548,6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7%。若竞买人所竞买的股份成功过户,竞买人与登途控股合计持有公司82,040,2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48%(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公司目前未知上述竞买人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其后续安排。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6,141,600股(含已拍卖未过户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650,000股(含已拍卖未过户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纳拍卖余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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