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605006):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理层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经营管 理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 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1.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 使职权; 2.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3.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 第三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 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比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 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 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 业专业知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 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 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人员。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聘任或委派总经理的,该聘任或委派 无效。 第七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可 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九条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连聘可 以连任。 第十一条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 理职务。 第十二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 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 务合同执行。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责与分工 第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 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或提出修改意见;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九)拟定公司重大资金、资产运营方案; (十)执行董事会决议; (十一)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十二)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工作;接 受审计委员会质询和监督; (十三)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项目、 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十四)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生产 产品、提供服务; (十五)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 现代化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 能力; (十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消 防工作; (十七)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十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要求,向董事会或董 事长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 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 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 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创新为贵、品质为先”的企业文 化,努力改善员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关心员工身心健康,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责: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总经理授权代行 总经理部分职责; (二)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总经理的指示,做好自己 分管的工作; (三)根据总经理的年度经营报告,组织领导有关职能 部门编制公司各个时期(月度、季度)的工作计划,负责对 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和论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后组织实施; (四)深入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全面掌握公 司信息,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供决策的具体意见; (五)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分管财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行 使下列职责: (一)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二)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拟定和完善公司的财 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经批 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配合企业内部财务的审计监督以及财政、税务、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投资决策和经营活动进行财务分析, 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六)负责监督检查、处理反馈财务系统工作情况和规 章制度执行情况; (七)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及相关政策、 法规; (八)定期检查职能部门及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责任制和 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 (九)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 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 范围;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 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 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 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 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 义开立账户存储; (十)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 信息;但在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时向法院或者其他 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的除外; (十一)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 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十二)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十三)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 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总经理行使;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 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总经理工作及决策程序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指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 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 研究,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合理性,最大限度 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 理等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及控股企业提交审议的 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形式分为公司月度、季度经营分析会与 总经理临时办公会。 公司月度、季度经营分析会定期召开,总经理临时办公 会由总经理视需要决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 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总经理临时办公会议: 1.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2.两名以上副总经理提议时; 3.董事长要求时。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总 经理视需要决定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 有关下属公司人员参加。 公司办公室需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 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 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 持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总经 理作出最后决策。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作会议记录,并整理 成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二十条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投资项目经董事会 批准后,总经理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 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总经理应就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 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汇报。 (二)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副总经理时,应事先由人事部门考核,并 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总经理在提名非 董事会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时,应事先由人事部门考核,并 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交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在任免公司部 门负责人时,应事先由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并征求董事长及 管理层意见后,进行任免。 (三)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 总监联签制度;日常的费用支出,应本着降低费用、严格管 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依权限分别由分管副总、财务 总监、总经理审签批准。 (四)信用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应组织有关部门,在每一年度末拟订下一年度公 司客户信用额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 新增客户信用额度确定或主要客户需临时信用额度增加,由 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五)薪酬管理工作程序 总经理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及发放总 额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及发放办法由预算与 绩效考核部拟订,并征求管理层意见,报总经理批准;一般 员工薪酬考核方案及发放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在征求有 关部门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六)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的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总经理或总经理委 托的项目负责人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工程招标文件,组 织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评估,确定投标单位,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照严格的工作程序实施招标;招标工作 结束后,受委托的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单位签订详细的工程施 工合同,并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配合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 行跟踪管理和监督,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程进度和预算执行 情况,发现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工程竣工后,组 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工程施工合同进行验收,并 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第二十一条审查与决策程序 (一)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在 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程序进行资金调度、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重 大生产经营决策。 (二)按照公司资金、资产和合同管理制度及董事会授 权,实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资金、资产运用和合同的签 订等事项。 对于超出公司经营层决策权限内的投资以及其它重大 生产经营决策需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按审批权限报董 事会批准。 (三)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项目,由该项目负 责人将审批事项资料送交总经理。 (四)总经理在就比较重大的经营活动做出决策时,应 作出必要的决策分析,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应提供相关支撑材 料。 (五)总经理在进行上述决策时应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 进行讨论,总经理也可就某些比较重大的决策征求专业机构 的咨询意见。 第五章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 期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一)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二)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四)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3 日内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工作。 第六章议定事项的落实和督察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 责记录存入档案,并根据工作需要编印会议纪要。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将会议内容转送因故缺席 的会议人员。 第二十六条议定事项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应抓紧落实 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并将执行进展及完成情况及时报告总经 理。 第二十七条督察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的 督察督办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落实情况。 第二十八条需提交董事会的研究事项,由总经理负责 安排提交事宜。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 后同时修改。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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