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688322):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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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8:40: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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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奥比中光: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0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九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329,9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20 = 20 / 20
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1,844.3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 | 179,632.49 | 179,632.49 |
2 | 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19,033.12 | 12,211.90 |
合计 | 198,665.62 | 191,844.39 | |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7、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9、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0、公司积极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A
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及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目 录
公司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 录.......................................................................................................................................5
释 义.......................................................................................................................................7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4
......................................................16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7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7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运用方向..............................................................................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8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29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30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和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3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31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3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3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33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33
.............................................................................37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7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及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40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40四、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44
第五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45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45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46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4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47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49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50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
奥比中光、发行
人 | 指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
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本预案 | 指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本次发行、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
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18
号》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
《科创板上市规
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奥比中芯 | 指 | 珠海奥比中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奥比中瑞 | 指 | 珠海奥比中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奥比中鑫 | 指 | 珠海奥比中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奥比中欣 | 指 | 珠海奥比中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奥比中诚 | 指 | 珠海奥比中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奥比中泰 | 指 | 珠海奥比中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顺德奥比 | 指 | 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3D视觉传感器 | 指 | 可以获取三维图像信息、深度距离信息的视觉传感器 |
ToF、iToF、dToF | 指 | ToF是TimeofFlight的缩写,即飞行时间。iToF是一种通过直接测量激光
从发射到接收之间的飞行时间来实现距离测量的技术,主要包括发射端、
接收端以及深度引擎芯片等;dToF是一种通过直接计算脉冲光从发射到
接收之间的飞行时间来实现距离测量的技术,主要包含激光发射端和单 |
| | 光子探测阵列芯片 |
物联网 | 指 | 一个动态的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它具有基于标准和互操作通信协议的自
组织能力,其中物理的和虚拟的“物”具有身份标识、物理属性、虚拟的
特性和智能的接口,并与信息网络无缝整合 |
人工智能、AI | 指 | ArtificialIntelligence的简称,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
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技术科学 |
AIoT | 指 | 人工智能(AI)技术与物联网(IoT)整合应用,物联网采集底层数据,
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分析数据并实现相应功能,两项技术相互促进,应
用领域广泛 |
模拟芯片 | 指 | 处理连续性模拟信号的集成电路芯片。电学上的模拟信号是指用电参数,
如电流和电压,来模拟其他自然物理量而形成的连续性的电信号 |
数字芯片 | 指 | 基于数字逻辑设计和运行的,用于处理数字信号的集成电路 |
具身智能 | 指 | 具备感知和理解环境的能力,能够与物理世界进行交互,并具备行动能
力以完成任务的智能体 |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英文名称 | OrbbecInc. |
注册资本 | 40,109.984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3年1月18日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A股股票简称 | 奥比中光 |
A股股票代码 | 688322 |
法定代表人 | 黄源浩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2001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88号奥比科技大厦 |
邮政编码 | 518000 |
电话号码 | 0755-26402692 |
传真号码 | 0755-26419029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orbbec.com.cn |
电子信箱 | ir@orbbec.com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立体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及销售;计算机视觉、3D感知、3D传感器、人工智能相关的芯片、
算法、光学器件、模组、整机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3D打
印服务;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车载
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
包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照
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立体
照相机及多项光学测量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战略支撑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新态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出台了“1+N”政策体系赋能人工智能发展。2017年《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将其上升至国家战略,完成顶层设计与系统部署;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强调数字技术与制造、市场优势结合,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终端、智能制造装备等,同时优化算力布局与工业互联网创新。
工信部、科技部等部委陆续出台发展规划、行动计划等落地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智能
机器人作为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的关键载体,获国家重点扶持。2021年工信部等15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
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成为全球
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高端制造集聚地和集成应用新高地,2035年综合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目标。广东省、深圳市也相继出台专项行动计划,助推
机器人迈入高质量发展快2024 2024
车道。 年国家发改委《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年本)》将高分辨率视觉传感器等纳入鼓励类产业。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
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
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涌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
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使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到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6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到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到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在三维数字化/数字孪生产业层面,《“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和《“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政策明确将三维数字化和数字孪生作为关键技术发展方向。规划强调通过融合AI、5G等技术,构建智能工厂全生命周期数字孪生系统,实现85%的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在智慧城市领域,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整合多维数据实现“一图统管”。规划还支持数字孪生在绿色制造中的应用,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优化能耗与碳排放。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产业生态协同,促进三维数字化技术在制造、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核心支撑。
在国家战略引领下,各层级政策通过资金支持、场景开放、技术指引形成叠加效应,人工智能、智能
机器人、三维数字化/数字孪生等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新态势。作为底3D
层支撑的 视觉感知技术,其突破将进一步加速产业智能化升级,推动我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占据关键赛道。
2、技术革新开启具身智能/三维数字化时代,3D视觉感知面临新挑战与全球性机遇
生成式AI与多模态大模型的技术突破,推动人工智能进入具身化(具身智能)与三维数字化(数字孪生)新时代。ChatGPT-4实现跨模态理解能力,DeepSeek开源多模态模型补齐
机器人端到端决策能力,英伟达推出具身智能开发平台IsaacSim,特斯拉Optimus人形
机器人完成工厂自主巡检,宇树科技H1
机器人登上央视春晚舞台——这些标志性事件共同宣告具身智能时代的到来。与此同时,苹果VisionPro引爆空间计算设备市场,微软HoloLens2推动工业数字孪生建模效率突破平方公里/小时级,文旅领域通过神经辐射场(NeRF)技术实现文化遗产亚毫米级重建,AR/VR设备通过眼动追踪重构交互逻辑,手持式三维扫描仪对大型寺庙等文物进行数字化三维重建从而赋能《黑神话:悟空》游戏成为国产3A游戏标杆,数字孪生正加速从概念走向产业应用。
具身智能及数字孪生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对3D视觉感知技术提出了双重升级需求。
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需要通过视觉“眼睛”来实现识别、交互、导航等感知能力,也需要实现建模、避障、高精度检测等测量能力,因此其搭配的视觉传感器需要高度集成化以便于集成到
机器人的头部、本体以及手臂等模块上,还需要具备高精度、大范围等特点以实现感知与测量双重功能。此外,考虑到智能
机器人应用场景的多样化,视觉传感器还需要解决复杂场景适应性难题,比如光照变化环境、多样纹理特征的目标物体、高速运动场景3D成像等。三维数字化则驱动三维重建技术向消费级进化升级,三维扫描设备形态的轻量化和无线化将是主要趋势,这将大幅提升用户的扫描体验与重建效率;其次是兼顾高精度与低成本,是让高保真三维建模从专业领域走向大众市场的关键。
这场技术升级革命为3D视觉行业带来全球性历史机遇,同时也伴随严峻挑战,消费级、高精度、低成本、高度集成等核心目标的实现需要突破光学设计、芯片集成与AI算法的多学科融合能力。但是,3D视觉行业的发展机遇更为显著,3D视觉传感器属于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的刚需,三维数字化推动三维重建技术普及,视觉技术将从这一历史机遇中加速从2D向3D进化,全球产业及技术竞争格局也将重塑,中国企业在政策支持与场景优势下,有望在这一轮变革中占据先机。
3 3D
、上游产业链日益完善及下游应用快速增长, 视觉感知开启广阔应用空间随着核心芯片、光学元器件、底层算法、量产工艺等核心软、硬件能力的持续迭代与突破,3D视觉感知上游产业链愈加成熟。专用深度计算引擎芯片、高精度专用图像传感器芯片等经过了多年迭代发展,已实现百万级分辨率、超过60fps的动态帧率,在光机引擎方面已实现高集成度一体化设计,比如结构光模组体积缩小至消费级尺寸,另外光学镜头抗眩光性能提升,为适用复杂场景应用提供硬件基础。在算法层面,通过传统与AI算法的融合实现了精度可靠性及效果完美性的兼顾与平衡。产业链上游的成熟降低了技术应用门槛,为下游规模化落地提供关键支撑。
同时,3D视觉感知技术正从工业检测、物流分拣、人脸识别等传统场景向多元化领域延伸。例如,人形
机器人需要3D视觉感知技术实现实时导航、交互、避障,具身智能
机器人需要3D视觉感知技术引导与物理空间进行高精度操作交互,3D打印领域需要3D视觉感知技术实现物体的快速3D建模以提供基础3D模型,AR/VR领域需要3D视觉感知技术对空间进行实时重建与交互,空间感知领域需要3D视觉感知技术拍摄空间视频以提供基础数据输入,在三维数字化领域,创建数字世界依赖高保真三维建模,数字孪生工厂要求实时动态映射。
上游产业链的日益完善与下游应用场景的爆发式增长,给3D视觉感知技术进步及产业化落地开启了广阔应用空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加大
机器人与三维数字化核心技术研发投入,突破3D视觉感知技术瓶颈,构筑全球竞争壁垒
公司作为全球3D视觉感知技术领域的领军企业,凭借全栈式技术布局与规模化量产能力,已在生物识别、智能终端、
智能家居等市场形成深厚积累,服务多家全球行业龙头客户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三维数字化等新兴领域,公司通过前瞻性技术投入,率先实现
机器人3D视觉感知、消费级高精度三维扫描等技术的代表性商业化落地,相关产品逐步成为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视觉感知以及数字孪生等场景的标杆性解决方案,具备技术路线领跑及性能领先优势。
面对具身智能与三维数字化的技术浪潮,公司聚焦四大核心技术攻坚,即:1)在
机器人视觉方面突破专用芯片、光机引擎及测量系统、复杂环境下的感知算法等技术;2)通过AI视觉与多模态感知技术实现
机器人的自主感知、思考、决策以及执行;3)开发具备工业级精度的消费级三维扫描技术,满足各行各业对三维扫描的便携式、高精度、低成本的诉求;4)创新研发自动化精密组装与测试工艺,提升产品可靠性与成本控制能力。这些技术的深度协同将构建“芯片-光机-算法-工艺”的产品研发到产业化的一体化能力,形成覆盖软硬件、生产的全链条壁垒,推动人形
机器人视觉系统国产化替代,支撑高质量三维数字化构建,确立全球技术竞争主导权,构筑全球竞争壁垒。
2、进一步扩大视觉传感器与消费级应用设备产能规模,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满足爆发式市场需求
公司依托结构光、iToF、双目视觉等全技术路线布局以及芯片、光机、算法的全栈式技术能力布局,已建成行业领先的3D视觉传感器研发及量产体系,实现百万级稳定出货。在消费电子领域,微型化3D传感模组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门锁等场景;双目视觉原理的Gemini系列、iToF原理的Femto系列的3D视觉传感器标准品目前也在服务
机器人、开发者等场景广泛应用。
面对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三维数字化/数字孪生等领域的爆发式需求,公司将重点实施两大举措:一方面,对现有产线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通过自研或引入智能化/自动化的生产设备与管理系统,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设备综合效率与产能利用率,实现已有产线的效能升级;另一方面,扩建新型自动化产线,重点扩大消费级应用设备与视觉传感器的产能规模;此外,还将兼容多技术路线产品的柔性生产,满足智能
机器人与三维数字化的快速增长需求。通过智能化改造与产能扩张的双向协同,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可靠性与交付能力,降低综合制造成本,加速3D视觉技术在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数字孪生等新兴场景的普惠化应用,巩固全球智能感知核心供应商的领先地位。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时间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P-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0
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0,329,9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有新的规定,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1,844.3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 | 179,632.49 | 179,632.49 |
2 | 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19,033.12 | 12,211.90 |
合计 | 198,665.62 | 191,844.39 | |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99,84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源浩。截至2025年6月30日,黄源浩直接持有公司27.15%的股份,并通过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8.48%的股份。黄源浩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4,293.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64%。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表决权机制,黄源浩持有的82,467,848股为A类股份,发行人的其余股份为B类股份,每份A类股份的表决权为每份B类股份表决权数量的5倍。
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股份与B类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因此,除修改《公司章程》等特别表决权限制事项外,黄源浩可直接和间接支配奥比中光64.82%的表决权。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120,329,952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27.41% 55.64%
人黄源浩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的股份,并支配公司 的表决权,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1,844.39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 | 179,632.49 | 179,632.49 |
2 | AI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19,033.12 | 12,211.90 |
合计 | 198,665.62 | 191,844.39 | |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运用方向
(一)
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79,632.49万元将用于
机器人AI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本项目将进一步打造和巩固公司
机器人及AI视觉产业中台的行业定位,通过开展
机器人视觉、AI视觉及多模态感知、高精度三维扫描、精密制造及组装工艺等核心技/ / /
术研发,为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三维数字化数字孪生、传统行业开发者等主要行业及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
机器人视觉传感器全系产品矩阵、自主移动
机器人定位感知解决方案、高中低档全系手持式三维扫描仪以及AI智能相机、AI智能硬件及3D解决方案等,项目整体框架如下:
(1)
机器人视觉感知核心技术研发
机器人视觉感知核心技术研发模块主要包括
机器人视觉专用计算芯片设计与流片、建设一体化软硬件底层平台化能力、智能
机器人视觉传感器系统及算法设计等核心技术研发。
在
机器人视觉专用计算芯片设计与流片方面,项目将面向具身智能/人形
机器人等FOV
场景,研发
机器人视觉专用芯片,以实现
机器人视觉满足高帧率、高精度、大 、高分辨率的性能要求,也是
机器人视觉传感器实现高集成度、小体积、低功耗的关键,能够提升
机器人对高精度、真实物理世界的感知能力。
在建设一体化软硬件底层平台化能力方面,项目将建设三维感知测量系统、光学发射、光学接收、电子电路、机械结构等各专业的平台化能力,从而实现对不同
机器人类别、不同应用场景快速研发出对应的视觉传感器产品,同时底层技术的平台化能力可以复用研发资源,从而大幅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效率,是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在智能
机器人视觉传感器系统及算法设计方面,项目将深入调研各类别
机器人及场景的视觉需求,从系统层面考虑
机器人视觉感知的各类场景,同时针对不同场景中遇到的核心技术瓶颈问题,研发对应的算法技术,设计出性能全球领先、具备复杂场景适应性的各类智能
机器人3D视觉传感器。
(2)AI视觉及多模态感知技术研发
AI视觉及多模态感知技术研发模块主要包括多传感器融合感知技术、传感器边缘计算技术、“手-眼-脑”融合技术等核心技术研发。
在多传感器融合感知技术方面,项目将通过对听觉、触觉、3D视觉传感器、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IMU、2D相机等传感器的软硬件协同融合,解决
机器人面临的高度复杂不确定场景中单一视觉技术无法实现精确感知的问题,针对割草机、无人叉车等不同应用场景设计专用的感知方案。
在传感器边缘计算技术方面,传感器端不仅需要提供感知能力,在一些场景中需要具备理解决策能力,比如视觉传感器具备空间建模、语义理解等能力,因此项目将通过传感器边缘计算技术研发,以实现传感器端具备理解决策能力。
在“手-眼-脑”融合技术方面,项目将通过融合机械臂/灵巧手(手)、感知(眼)、专用模型(脑),实现
机器人的自主感知、思考、决策以及执行。
(3)高精度三维扫描核心技术研发
高精度三维扫描核心技术研发模块主要包括三维扫描/三维重建专用芯片设计与研发、消费级三维扫描仪系统设计及标定补偿算法研发等核心技术研发。
在三维扫描/三维重建专用芯片设计与研发方面,项目将研发专用三维扫描/三维重建专用芯片,解决传统三维扫描面临的低帧率、高延时问题,实现三维扫描仪的高速、动态扫描。
在消费级三维扫描仪系统设计及标定补偿算法研发方面,项目将结构光、多目视觉、线扫描等三维重建技术进行有机融合,设计出全新的三维扫描仪系统,同时研发精密标定与精度补偿算法,实现大范围、高精度、实时的三维扫描。
(4)精密制造及组装工艺研发
精密制造及组装工艺研发模块主要包括自动化精密模组及整机组装工艺研发、消费级整机生产流程与工艺研发。
在自动化精密模组及整机组装工艺研发方面,项目将通过自研高精密自动化组装工艺,来提升光学模组的整体性能,确保视觉传感器产品优异的性能及良好的可靠性。
在消费级整机生产流程与工艺研发方面,项目将开发自动化测试方案,构建消费级整机可靠性标准,搭建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等内容。同时搭建消费级整机自动化生产和测试系统,实现视觉传感器的大批量制造能力以及消费级整机的多机种制造能力。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加速3D视觉核心技术研发,满足
机器人多元化场景的AI视觉感知需求随着
机器人应用场景从单一固定环境向复杂开放性场景延伸,传统2D视觉因缺乏深度感知能力,已难以满足
机器人对物理世界的动态、真实感知需求。3D视觉技术通过模拟人类双眼立体感知机制,融合深度信息与高分辨率成像,可实现对物体尺寸、距离、姿态等空间属性的精准捕捉,为
机器人构建“类人化”感知能力提供核心支撑。
在具身智能领域,智能
机器人需通过轻量化、高集成的3D视觉传感器来实时感知复杂动态环境,工业
机器人依赖高精度三维定位完成精密操作,服务
机器人则需结合语义理解实现复杂场景下的自适应响应。然而,当前3D视觉技术仍面临高精度与大范围平衡、小体积与低功耗兼顾等难题,以及复杂光照、运动模糊等场景的适应性挑战。因此,在
机器人产业和3D视觉应用不断深化发展的背景下,
机器人视觉底层核心技术亟需得到持续研发创新,研发3D化、高度集成化、场景复杂化的
机器人视觉技术将极大促进
机器人在感知技术层面的发展。
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打造和巩固
机器人及AI视觉产业中台,持续开展
机器人视觉核心技术攻关,包括
机器人视觉专用计算芯片、一体化软硬件底层平台化能力、具身智能
机器人视觉传感器系统及算法设计、AI视觉及多模态感知技术、精密制造及组装工艺等领域。本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3D视觉感知技术发展,紧抓具身智能历史发展机遇,强化我国
机器人产业链条的上游核心竞争力。
(2)加大空间感知核心技术研发,推动消费级三维扫描技术向工业等场景拓展三维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作为连接物理世界与数字空间的核心手段,正从专业领域向普惠化应用快速延伸。传统工业级设备受限于成本与操作复杂度,难以满足中小规模场景需求。随着数字孪生等领域对实时三维建模的需求激增,行业亟需兼具高精度、高效率与成本优势的
创新技术方案。例如,工业品大型部件检测需要快速全域扫描,文物数字化要求无损高精度重建,定制化服务依赖高效人体数据采集,人物数字化重建需要对人脸进行高逼真度的三维重建还原,这些场景均对三维扫描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
特别是数字孪生的发展浪潮,推动三维内容创作需求爆发式增长,传统低帧率、高延时、固定式的三维扫描方式因效率瓶颈难以适应市场需要,便捷式、高精度、动态实时的三维扫描技术才是行业破局的关键。
本项目通过核心技术研发突破行业桎梏,通过开发专用芯片提升扫描效率实现高速动态扫描,创新提出消费级三维扫描仪系统设计定义出全新的产品形态,研发标定补偿算法来实现高精度、高质量三维重建。技术成功研发后,将大幅降低三维扫描用户使用门槛,加速多行业普及,推动三维扫描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深度应用,为物理世界与空间智能的融合提供基础支撑。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宏观政策为
机器人和数字孪生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机器人集现代制造技术、新型材料技术和信息控制技术为一体,是智能制造的代表性产品,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未来3D视觉感知技术重要的应用领域。数字孪生是数字与物理世界融通作用的沉浸式互联空间,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创新和应用的未来产业,是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高级形态。三维扫描为数字孪生提供了将现实世界中的物体、场景及人物等进行数字化复刻的关键技术,是构建虚拟世界中逼真虚拟场景、虚拟
数字人等元素的重要基础。《“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重点推动三维数字化和数字孪生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深度应用。
规划要求构建覆盖装备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孪生系统,在机械、汽车、航空等重点行业实现85%的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通过融合AI、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智能工厂建设,实现预测性维护和能源优化。同时强调突破工业软件、三维建模等关键技术,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核心技术支撑。《“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则着重推进数字孪生技术在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用。规划提出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整合地下管网、交通、建筑等多维数据,实现城市运行“一图统管”。支持数字孪生与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融合,在绿色制造领域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优化能耗与碳排放管理。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产业生态培育,促进数字孪生技术在各行业的规模化应用。
2023年10月,工信部发布《人形
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提出面向复杂环境感知需求,开发集成高精度仿生眼与类脑处理算法的视觉传感器,推出宽频响、高灵敏的仿生听觉传感器,开发高分辨率和具有多点接触检测能力的仿人电子皮肤,推出高灵敏检测多种气体的仿生嗅觉传感器,形成人形
机器人专用传感器产品谱系。2024年2月起施行的国家发改委《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传感器:微纳位移传感器、柔性触觉传感器、高分辨率视觉传感器、可加密传感器等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低功耗智能传感器,纳入鼓励类产业。2025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
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
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并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
/
因此,国家出台的多项鼓励政策对
机器人以及
机器人视觉、三维数字化数字孪生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持,将为本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下游应用快速增长为3D视觉感知技术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3D视觉凭借为
机器人提供精确深度信息,实现精准环境感知,赋予
机器人强大的复杂场景适应力,降低光照等因素干扰,支持
机器人自然交互以理解动作意图,并为机器学习提供数据,助力其做出更优决策等优势,将成为未来
机器人的主流视觉方案。作为具身智能的代表之一,人形
机器人发展正加速迈进产业化临界点,2025年被业界普遍GGII 2025 4
誉为人形
机器人的“量产元年”。根据高工
机器人产业研究所( )于 年月发布的《2025年人形
机器人产业发展蓝皮书》显示,2025年全球人形
机器人市场销量有望达到1.24万台,市场规模63.39亿元;到2030年全球人形
机器人市场销量将接近34万台,市场规模将超过640亿元;到2035年,全球人形
机器人市场销量将超过500万台,市场规模将超过4,000亿元。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人形
机器人产业规模约为34亿美元,同比增长57.41%,预计2025年将增长至53亿美元,2028年将达到206亿美元。2024年中国人形
机器人产业规模约27.6亿元,同比增长53.33%,预计2025年将增长至53亿元,2028年将达到387亿元。未来,人形
机器人市场的快速增长将有望成为3D视觉感知产业重要的发展动力。(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