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糖业(000911):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5-074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3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7楼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应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7人,代表股份215,941,08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4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3,007,68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5人,代表股份2,933,40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32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5人,代表股份2,933,40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5人,代表股份2,933,40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其中董事陈宇宁先生、李金璐 先生、王彦沣女士因公务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33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71%;反对1,57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1%;弃权29,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9,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3127%;反对1,574,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714%;弃权29,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9%。 表决结果: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33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6%;反对1,579,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6%;弃权29,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1252%;反对1,579,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589%;弃权29,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9%。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3.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33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6%;反对1,57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34,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1252%;反对1,57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57%;弃权34,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4.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33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6%;反对1,57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7%;弃权34,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3,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1252%;反对1,57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57%;弃权34,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5.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967,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62%;反对1,93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0%;弃权34,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334%;反对1,93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075%;弃权34,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1%。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锦、傅珏雯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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