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301486):五矿证券关于致尚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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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9:00:2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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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致尚科技:五矿证券关于 致尚科技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 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致尚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温波 | 联系电话:0755-2337555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平 | 联系电话:0755-2337555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取得募集资金专户的对账单;每半年
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进行现场核查。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2次,已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议案 | 3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于2025年下半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
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于2025年下半年对公司进行培训 | 2
()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
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 无 | 不适用 |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
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
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的确认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
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
专项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
机构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
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5月16日,保荐机构收到深交所
针对凝固力项目下发的《关于对五矿证券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深证函(2025)
479号),要求保荐机构采取切实措施进
行整改。
2、2025年6月13日,保荐机构收到深交所
针对思索技术项目下发的《关于对五矿证
券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深证函(2025)
557号),要求保荐机构采取切实措施进
行整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保荐机构已经向深交
所提交了整改报告并按照要求推进了相关
整改。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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