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欧阳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7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5,554,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295%。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676,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0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6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878,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8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16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63,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6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63,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7,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7%;反对4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7%;弃权6,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1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55%;反对4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50%;弃权6,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2.01、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85,47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5%;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0%;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2%;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85,47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5%;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0%;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2%;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5,47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5%;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0%;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2%;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5,47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5%;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0%;反对39,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32%;弃权44,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5,47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5%;反对3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0%;反对3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5%;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审议通过《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5,471,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5%;反对3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0,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70%;反对3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5%;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审议通过《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85,47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85,47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表决结果:同意85,475,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1%;反对3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5,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51%;反对34,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4%;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5,472,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5,7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13%;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5,7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5,47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47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47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47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47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7%;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56%;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5,477,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6%;反对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6,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71%;反对33,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4%;弃权43,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473,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8%;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弃权44,7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3,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59%;反对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20%;弃权44,7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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