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托生物(30058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5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米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235,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9,702,126股的39.132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3,554,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9,702,126股的38.7738%;股份总数189,702,126股的0.358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90,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698%;反对237,5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00%;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4.1430%;反对23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4.7453%;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117%。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2,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97%;反对245,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01%;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0460%;反对245,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8424%;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117%。 该特别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1,3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77%;反对245,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01%;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8266%;反对245,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842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11%。 该特别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2,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91%;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8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9875%;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6815%;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11%。 该特别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5,5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633%;反对240,8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4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4409%;反对240,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2280%;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11%。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2,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91%;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8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9875%;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6815%;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11%。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2,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91%;反对244,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99%;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9875%;反对244,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8278%;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848%。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3,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605%;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86%;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1337%;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6815%;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848%。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982,4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91%;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8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9875%;反对24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5.6815%;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名称:叶强、王科梦 3、结论性意见: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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