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30127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79 证券简称:金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股东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步锦路689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言荣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73,427,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下同)的56.97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12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74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302,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3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02,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02,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35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5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8%;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188%;反对55,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667%;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5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8%;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188%;反对55,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667%;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6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3%;反对5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8%;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188%;反对55,6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667%;弃权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宇琪、郭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君泽君(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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