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30035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9:10:53 中财网
原标题:我武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5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333号40号楼6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赓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255,831,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6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8,654,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9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9人,代表股份7,177,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0人,代表股份7,178,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人,代表股份7,177,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5,742,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79,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90,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83%;反对79,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9%;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 <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97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6%;反对1,84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1%;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5,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34%;反对1,844,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996%;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53,612,435 99.1327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
对2,209,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8%;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59,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920%;反对2,209,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4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612,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8%;反对2,209,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8%;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947%;反对2,209,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27%;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黄青峰律师、舒颖超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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