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300252):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252 2025-06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号)同意,公8,500 6.26 /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发行价格为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58,49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1,509.3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841,509.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6,626.29万元,576.25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5,171.80万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相关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期间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测算,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375万元/年,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承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时,公司会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信诺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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