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振(60338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9:15:40 中财网
原标题:*ST亚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89 证券简称:*ST亚振 公告编号:2025-090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亚振桥公司博物馆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7,737,6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4.15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范伟浩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吴涛先生因行程冲突未出席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因行程冲突未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与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 ( )票数比例 % ( )票数比例 % ( )
A股167,511,04599.8649196,5000.117130,1000.018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67,539,94599.8821181,2000.108016,5000.0099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67,527,94599.8750195,6000.116614,1000.0084
4、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67,527,64599.8748195,6000.116614,4000.0086
5、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广西锆业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4,952,83299.4721180,0000.51235,5000.015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与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8,636,53297.4433196,5002.217030,1000.3397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议案8,665,43297.7694181,2002.044416,5000.1862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8,653,43297.6340195,6002.206914,1000.1591
4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8,653,13297.6306195,6002.206914,4000.1625
5关于子公司广西锆业科 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8,677,63297.9071180,0002.03095,5000.062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涉及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吴涛先生因海域(香港)矿业有限公司是海南海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域”)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涛先生控制的海南域潇锆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海域30%股份,且其子吴域潇在海南海域担任董事,所以吴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伟浩先生共持有公司的132,599,313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3、议案1至5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管建军、曹竞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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