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68801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臣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天臣医疗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9月 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2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7,2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860.5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379.4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年 9月 23日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年 1-6月使用募集资金 4,158.49万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841.6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9,920.55万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或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包含本数)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9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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