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002980):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2025 9 10 2025 9 12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年月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年月 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预留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12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6.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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