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68802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9:46:10 中财网
原标题:瀚川智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瀚川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李彬、袁业辰被保荐公司代码:68802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号)批复,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401,47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3,089,944.6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39,998,210.25 2023 10 9
为人民币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2025
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 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项目工作内容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 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 续督导工作。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 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 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施等方面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及控股股东瀚川投资,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股份冻结、签署股份质押合 同及相关重大进展事项。保荐人在发现相关事 项后向监管报告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025年5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 苏监管局出具《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瀚川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蔡昌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及控股股东 瀚川投资,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股份冻结、签署 股份质押合同及相关重大进展事项,逾期时间 长,且相关事项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的重大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 分决定: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蔡昌蔚及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项目工作内容
股份回购制度。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调阅资料、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 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 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实 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调阅资料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 营和股票交易情况。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 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未因出现相关事项 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是否存在相关事项,并发表相应核查意见。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是否存在相关事项,并发表相应核查意见。
项目工作内容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是否存在相关事项,并发表相应核查意见。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2025年4月29日,公司未能按时归还2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 前上述款项仍未归还。 2025年6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 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 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未在前期披露的 临时补流期限内按时归还募集资金。上海证券 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苏州瀚川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代财务总监蔡昌蔚予以通报批评。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5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2025年1月3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瀚
项目工作内容
 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的核查意见》; 2025年2月17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 份被司法冻结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控股股 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 2025年2月24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质押 其持有控股股东股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年2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 票质押的核查意见》; 2025年2月27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 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瀚川 智能实际控制人所持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 股权解除冻结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3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3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9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归还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年5月26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19日,保荐机构发表《关于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 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能按时归还2024年度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事项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4月28日,公司公告了《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5年4月29日,保荐人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督促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和消除未能归还募集资金的不利影响,并及时披露归还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在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已多次与上市公司口头和邮件沟通,督促公司务必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尽快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及被司法冻结事项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将其所持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质押给华能贵14.64%
诚信托,质押的股权所对应的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占其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0.58%。此外,控股股东瀚川投资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13,134,329股公司流通股股票(占瀚川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6.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7%)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因蔡昌蔚先生未按时向华能贵诚信托归还借款本息,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1 (2025) 05 1654
日作出的执行书 苏 执 号,华能贵诚信托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

另外,由于蔡昌蔚先生与苏州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前妻刘爱琼诉讼纠31,700,905 /
纷事项,目前蔡昌蔚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的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

保荐人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的状态监督。

(三)银行账户冻结事项
因多起诉讼事项,经公司统计,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42,679,973.59元,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6.56%,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末净资产的6.32%,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货币资金的23.44%,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末货币资金的37.05%。

其中,募集资金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为252.02万元,总体被冻结资金金额较小。被冻结募集资金专户涉及的募投项目为“智能换电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智能电动化汽车部件智能装备生产建设项目”。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尽快处理相关案件纠纷,妥善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特别是尽快对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进行解冻。

三、重大风险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还存在下述风险事项:
(一)流动性风险
2025年3月份以来,公司部分银行贷款及票据已出现逾期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与11家债权银行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主要逾期贷款得到续贷、转贷,公司债务压力有所缓解。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7.0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6亿元,长期借款1.16亿元,带息负债10.64亿元。

若后续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及预期,或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前)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无法归还,临时债委会可能提前解散,公司可能仍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若债务到期无法偿还,部分贷款被纳入不良贷款,进而触发其他贷款的交叉违约,公司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届时将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对外融资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跟踪报告出具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未及时偿付向华能贵诚信托融资的本息,华能贵诚信托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案号:(2025)苏05执1654号)】,执行标的金额为222,697,648.00元(该金额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实际执行标的金额以后续收到的执行文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解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导致本次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或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

截至跟踪报告出具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若上述被冻结股份被司法进一步处置(如拍卖或变卖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报告期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电连接领域的客户,该等细分市场的集中度较高,同时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为聚焦核心主业和大客户,相应地,公司2025年度销售收入相对集中,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为80.10%,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利影响且无法迅速开发新的大型客户,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境外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美国、墨西哥、匈牙利、加拿大、德国等国家。

国际化战略为公司主要战略之一,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了智能制造项目需要在海外客户的生产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未来如果出现汇兑限制、东道国政府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等情形,可能会影响公司智能制造项目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度,将给公司境外项目及时进行收入确认、款项收回等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给公司带来投资损失。同时,由于公司主要在境内经营,境外经营管理实践经验相对不足,海外经营人才尚需进一步补充,因此公司也面临由于公司海外经营经验及人才储备不足的海外经营风险。

(四)核心竞争力风险
1、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发展的风险
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细分行业,能否及时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是智能制造装备领域企业能否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虽然公司高度研发投入,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但如果公司的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不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公司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研发方向判断失误,将对公司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产生不利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2、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主营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并拥有大量的核心技术,现阶段主要通过技术秘密和申请专利方式保护。尽管公司采取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大技术投入等措施对技术予以保密。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保证技术不外泄,如果出现技术外泄的情况,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在科创板的发行上市,资产和业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对外投资规模也逐步增加,这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1、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贸易摩擦争端愈演愈烈。尤其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政府不断加大对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范围和关税征收力度。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对外资客户在国内的智能制造需求以及公司产品外销会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致力于开拓海外市场,随着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断提高,且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为主,若未来汇率发生较大的波动,则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七)临时补流募集资金未及时归还的风险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尚未将该笔2.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上述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与临时债委会签订的协议,公司需在最长不超过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前完成2.4亿元前期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如未能按时归还,临时债委会将表决继续存续或就地解散。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半年度,除“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提及的问题外,保荐人未发现瀚川智能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5年上半年2024年上半年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378,580,383.35420,925,330.20-1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35,014.08-126,050,893.30118.20(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75,393.17-119,980,187.1411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173,975.47-174,317,418.0084.41
项目2025年6月末2024年6月末本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75,783,093.89650,848,643.583.83
总资产2,621,696,883.662,980,935,415.04-12.05
注:同比增长率=(2025年上半年金额-2024年上半年金额)/2024年上半年金额绝对值,下同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5上半年2024上半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72118.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72118.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0-0.68114.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6-7.44增加10.9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2.71-7.08增加9.7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388.47减少6.09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58.04万元,同比下降10.0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93.50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7.54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1、营业收入下降:公司调整汽车装备业务的接单策略,优先承接高毛利的优质客户,减少承接低毛利回款差的客户,同时公司针对新能源业务的电池设备和充换电设备进行了战略性调整,以上导致公司2025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去年下降。

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公司调整接单策略,优先承接高毛利的优质客户,同时降本增效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通过降低采购成本、优化人员结构、降低费用等方式减少冗余投入,故2025年上半年毛利同比去年上升,且报告期公司的期间费用同比去年下降较多,以上导致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相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并通过2019年在科创板上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资金实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具备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公司的研发团队在电气控制、精密机械、光学及计算机算法等领域有着多年的研究开发经验,具有机电光软一体化系统集成优势;在精密装配、测试及系统集成领域积累了技术经验。公司重视在研发上投入,不断加大在电连接智能装备领域的研究开发力度,积累了一定的经过持续的积累和突破,公司在产品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的迭代创新方面已经构建了一定的壁垒,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构建10项核心技术,累计获得45项发明专利,459余项核心知识产权。公司获得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并承建了“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等多个省级实验室。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多年,拥有一批优质客户。在电连接领域,全球前十大汽车零部件厂商中大陆集团、博世、采埃孚、电装、爱信精机、李尔及法雷奥均为公司客户,连接器领域龙头企业如安费诺、泰科电子、莫仕、矢崎集团等均为公司客户,且合作深度和广度都在进一步拓展。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已获得如松下、SKON等优质客户。

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上述优质客户,主要服务于客户的核心生产线。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高质量的产品交付、快速响应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能力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客户黏性不断增强。

3、生产交付优势
非标定制化项目交付优势。公司具有十余年从事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的定制化、个性化生产的经验,通过服务汽车、新能源等领域的全球知名客户,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及管理经验。

标准化、平台化生产优势。公司已建立了先进的产品单元、模块的标准平台化的产品设计、开发理念,形成了公司多项单元、模块标准平台,有力推进公司标准化产品战略转型。

4、国际化运营优势
公司2010年进入欧洲市场,持续深耕海外市场,积累了如泰科电子、大陆集团、法雷奥、安波福等全球知名客户。为更好地拓展市场,快速响应来自客户的需求,公司在德国、匈牙利、墨西哥、加拿大、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业务现已覆盖全球20多个国家。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
2025年半年度,公司重视各项新产品研发投入,公司研发投入为899.88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8%。本期公司研发投入相比2024年同期减少74.77%,主要系新能源业务方向的战略缩减所致,汽车板块业务的研发方向随着公司产品线的聚焦也进一步集中。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坚持研发投入,立足自身,开放合作,持续进行先进技术和工艺的研究,在精密机械、工业视觉、信息化和智能化等方面屡屡创新,形成了超高速精密曲面共轭凸轮技术、高速高精度视觉定位技术、精密传输技术、嵌入式工业设备实时边缘计算网关技术等核心技术。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涉及。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93,999.82
减: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金额93,262.67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63,262.1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0.54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6,000.00
加: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956.31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账户余额1,693.46
除前述公司未能归还2024年度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事项所涉及的事项以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外,瀚川智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1、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瀚川投资直接持有瀚川智能49,123,978股,持股比例为27.93%,此外,瀚川投资持有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瀚川德和”)23.5833%的份额,瀚川德和持有瀚川智能9,354,013股,持股比例为5.32%。

2、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蔡昌蔚。蔡昌蔚持有瀚川投资63.11%的股权,为瀚川投资的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蔡昌蔚能够通过控股瀚川投资间接控制公司27.93%的股权;蔡昌蔚持有瀚川德和1.00%的出资,为瀚川德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蔡昌蔚能够通过控制瀚川德和间接控制公司5.32%的股权;同时,蔡昌蔚持有苏州瀚智远合0.50%的出资,为瀚智远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蔡昌蔚能够通过控制瀚智远合间接控制公司1.20%的股权;此外,蔡昌蔚还直接持有瀚川智能841,382股,持股比例为0.48%。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4.93%。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2025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名称/姓名类型期末持股数持股比例
瀚川投资控股股东49,123,97827.93%
蔡昌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841,3820.48%
杭春华董事、副总经理0-
李星董事0-
张斌董事1,000-
李言独立董事0-
郑湘独立董事0-
名称/姓名类型期末持股数持股比例
王必成独立董事0-
鄢志成董事会秘书0-
汪光跃监事会主席0-
李向东监事7,714-
游秀明职工代表监事0-
郭诗斌(离任)董事、副总经理173,4600.10%
贺超(离任)独立董事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押、冻结情况
1
、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持有的控股股东瀚川投资52.4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24.3万元)存在质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权质押基本信息如下:

出质股东 名称出质股 权所属 公司本次出质股 权数量(万 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间接占公 司总股本 比例质权人用途
蔡昌蔚瀚川投 资524.380.58%14.64%华能贵诚信 托有限公司个人融资
瀚川投资上市公 司1,313.4326.74%7.47%华能贵诚信 托有限公司为蔡昌蔚 个人融资 担保
蔡昌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48%,通过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7.6892%,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169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蔡昌蔚累计出质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为14.6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0.58%。

截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人未发现公司除控股股东、蔡昌蔚以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质押的情况。

2、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被冻 结股 东名持股方 式持有股份 数量(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累计被冻 结数量 (股)轮候被冻 结数量 (股)司法冻结 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司法冻结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比例 
蔡昌 蔚直接持 股总数 量(股)841,3820.48%589,437589,4371.87%0.34%
 间接持 股总数 量(股)31,111,46817.6892%31,111,468-97.36%17.6892%
合计/31,952,85018.1692%31,700,905589,43799.23%18.0292%
截至2025年8月15日,实际控制人蔡昌蔚直接加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0292%,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9.23%。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情况2025年半年度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