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5、本公告中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5 9 12 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月 日上午 下 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1号楼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军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4,568,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8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792,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4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6,776,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63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792,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4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39,6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12%;反对163,1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弃权3,265,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4,8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999%;反对163,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41%;弃权3,265,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4,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05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60,7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14%;反对132,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弃权3,275,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4,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709%;反对132,0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8%;弃权3,275,3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4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47,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87%;反对127,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1%;弃权3,293,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1,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003%;反对127,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3%;弃权3,293,0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61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26,9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91%;反对126,6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1%;弃权3,314,5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0,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72%;反对126,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5%;弃权3,314,5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37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5,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73%;反对3,099,3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9%;弃权3,313,5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08%;反对3,099,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747%;弃权3,313,5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4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63,8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55%;反对3,129,3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6%;弃权3,274,9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7,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112%;反对3,129,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96%;弃权3,274,9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291%。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92,5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29%;反对3,100,3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9%;弃权3,275,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6,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95%;反对3,100,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75%;弃权3,275,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3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4,9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70%;反对3,103,2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6%;弃权3,309,9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8,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70%;反对3,103,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48%;弃权3,309,9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78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87,7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984%;反对3,100,1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7%;弃权3,280,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1,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179%;反对3,100,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850%;弃权3,280,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97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8,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07%;反对3,103,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0%;弃权3,305,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6,1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2,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70%;反对3,103,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299%;弃权3,305,6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6,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31%。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70,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14%;反对3,131,8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50%;弃权3,266,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6,1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4,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08%;反对3,131,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18%;弃权3,266,2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6,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17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98,201,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16%;反对3,101,2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7%;弃权3,265,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6,1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5,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62%;反对3,101,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91%;弃权3,265,2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6,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047%。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3,6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57%;反对3,133,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7%;弃权3,280,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803%;反对3,133,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48%;弃权3,280,8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49%。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161,0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17%;反对126,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0%;弃权3,280,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748%;反对126,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42%;弃权3,280,57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郭蓓蓓、程硕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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