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30044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9:56:04 中财网
原标题:全信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
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
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5幢13楼
总部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150,510,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27%(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788,6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2,721,7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2,721,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2,721,7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09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71%;反对3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61%;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4.9094%;反对3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063%;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843%。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81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69%;反对65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66%;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4.3936%;反对65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05%;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659%。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817,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394%;反对65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376%;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4.5321%;反对65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67%;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712%。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148,787,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8556%;反对1,68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179%;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6.7166%;反对1,68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175%;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659%。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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