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5-086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的总股本为611,895,160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5人,代表股份169,800,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7,162,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1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3人,代表股份2,637,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1.0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16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8%;反对534,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8%;弃权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5,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421%;反对534,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53%;弃权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2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234,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68%;反对468,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7%;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1,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481%;反对468,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79%;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4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2《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175,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9%;反对528,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0%;弃权9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2,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059%;反对528,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27%;弃权9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3《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165,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1%;反对531,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8%;弃权1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2,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321%;反对531,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364%;弃权10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5%。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976,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0%;反对69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0%;弃权12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05%;反对696,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56%;弃权127,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3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109,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4%;反对510,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4%;弃权180,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7,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227%;反对510,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02%;弃权180,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7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54,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6%;反对62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弃权1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1,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148%;反对62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56%;弃权11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72,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2%;反对623,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3%;弃权104,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9,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34%;反对623,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33%;弃权104,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3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8《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7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9%;反对62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1%;弃权10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2,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072%;反对621,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74%;弃权10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130,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6%;反对56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4%;弃权10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8,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113%;反对566,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33%;弃权10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4%。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029,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1%;反对660,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2%;弃权109,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6,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799%;反对660,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74%;弃权109,7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2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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