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30103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1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石晓光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刘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熔电气”)于2025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持有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6,570,3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70%)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石晓光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10,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244%。持有公司股份5,504,1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1%)的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刘冰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1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282%(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石晓光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刘冰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12日,两位均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总经理刘冰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已于2025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石晓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刘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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