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603676):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5-04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已逐项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26,700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磊、刘心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