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00282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1号公司大楼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浩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3人,代表股份数147,208,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03%。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143,424,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7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数3,784,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0人,代表股份数4,045,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0%。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26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代表股份数3,784,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40,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0%;反对76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6,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055%;反对76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0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40,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8%;反对65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6%;弃权1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6,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981%;反对6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02%;弃权1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7%。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438,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7%;反对64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4%;弃权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4,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561%;反对6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28%;弃权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2%。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1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4%;反对48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5%;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6,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53%;反对4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802%;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44%。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594,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6%;反对49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9%;弃权1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123%;反对49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09%;弃权11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8%。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68,6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0%;反对3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1%;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5,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209%;反对3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45%;弃权11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09,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7%;反对48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2%;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5,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82%;反对48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74%;弃权1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44%。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丹、叶晔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1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