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30038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300381 股票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北一路8号公司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少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46,889,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910%。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43,68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39%;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20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1%。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82人,所持股份合计3,20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3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25%;反对1,2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1%;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756%;反对1,2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57%;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8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145,630,378 99.1425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3%;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943,500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756%;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03%;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2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71%;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3%;弃权17,000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290%;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39.0403 17,000 10,000 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2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71%;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3%;弃权17,000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290%;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39.0403 17,000 10,000 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4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总表决情况: 146,079,778 99.4484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7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8%;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392,900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058%;反对7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8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4%。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5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97,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4%;1,263,100 0.8599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610 1,263,100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9.4337%;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4%。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92,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8%;反对1,2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7%;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955%;反对1,2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738%;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7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95,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90%;反对1,2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17,000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909,000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985%;反对1,2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708%;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8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95,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90%;反对1,2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0.0116 权股份总数的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985%;反对1,2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708%;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0.5307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表决通过。 2.09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2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94%;1,247,200 0.8491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320 1,247,200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8.937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7%。 本议案表决通过。 2.10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616,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0%;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3%;弃权23,000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416%;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39.0403 23,000 16,000 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1%。 本议案表决通过。 2.11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145,620,378 99.1357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3%;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933,500 同意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634%;反对1,2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403%;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3%。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浦洪律师、何雪华律师以现场方式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 202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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