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000962):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7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议案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 11.00、14.00为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黄志学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志学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74人,代表股份 235,326,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11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02,346,40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3人,代表股份32,980,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2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3人,代表股份33,409,6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008,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50%;反对28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09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2%;反对285,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46%;弃权32,1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60,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弃权31,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4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2%;反对34,0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弃权31,7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5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60%;弃权23,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0%;反对52,1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弃权23,7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4.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4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44,9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弃权34,6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0%;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2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4,6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73%;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4,2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3%;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4,2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3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4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5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3,5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54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8,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8,3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7%;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3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706%;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0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6%;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0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关于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1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1,8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4,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1,8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4%;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3,4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6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35,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弃权31,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4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1%;反对35,1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弃权31,3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5,250,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弃权32,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3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3%;反对43,6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6%;弃权32,1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4.00 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6,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9,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26,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43,52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3%;弃权39,724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宁、石薇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