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0023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20:41:35 中财网
原标题:科远智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5-038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266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国耀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125,899,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4,917,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981,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981,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981,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国耀先生、胡歙眉女士、曹瑞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刘国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5,211,472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4,379股。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胡歙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5,222,569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05,476股。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曹瑞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5,301,26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84,175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培红先生、赵湘莲女士、汪进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培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5,217,976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00,883股。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赵湘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5,214,672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7,579股。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汪进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25,214,866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7,773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和监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99.8526%;反对1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988%;反对17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38%;弃权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4%。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715,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反对1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8,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534%;反对1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94%;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439,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8%;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699%;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69%;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3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436,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0%;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459%;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6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436,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0%;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459%;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69%;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2%。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436,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2%;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46%;反对447,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469%;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85%。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经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律师、杨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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