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20:45:58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宝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半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宝新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征联系电话:0755-8190 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桐赈联系电话:0755-8190 2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列席 1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其他会议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报送已开展募集资金定期现场检查,不适用于 向交易所报送的规定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项目工作内容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的承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 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4.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承诺事 项不适用
1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后 12个月内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外)、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的承诺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华宝新能持续督 导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华宝新能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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