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吴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 0 0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楚婷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 (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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