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301312):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35,691股,每股发行价格7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34.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7,294.8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39.9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1)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收益分配 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