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30082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13日 14:50:19 中财网
原标题:锐新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2025
.股东大会届次: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01《关于选举凌沧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2《关于选举张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2.01《关于选举王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1.00、2.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3.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1.00、2.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9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22-58188588
传真号码:022-58188545
电子邮箱:rxc-zqb@ruixin-eht.com
通讯地址: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
邮编:300392
5、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28”,投票简称为“锐新投票”。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_)代表本人/本
附件 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_)代表本人/本
2025
单位出席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如果委托人未对下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 人选举票数(票)  
1.01《关于选举凌沧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2《关于选举张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0《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 人选举票数(票)  
2.01《关于选举王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反对弃权
3.00《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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