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300669):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9月1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三)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家春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选举董事长邹家春先生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全部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经董事会确认,孙晓鸣先生、俞彬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之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孙晓鸣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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