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点软件(688232):新点软件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7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关于提议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曹立斌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曹立斌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曹立斌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曹立斌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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