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68822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6:40:39 中财网
原标题:翱捷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翱捷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鹏程、龚思琪688220.SH 被保荐公司代码:
重大事项提示
2025年1-6月,翱捷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亿元,仍为负值。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7%,实现毛利总额4.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43.07万元。在销售规模增长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夯实技术壁垒、丰富产品布局。2025年1-6月,合计投入15个研发项目,投入费用6.68亿元(含股份支付),同比增长12.35%。

尽管营业收入及毛利总额均取得增长,但主要受大额研发投入、叠加资产减值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45亿元,如果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1亿元,与上年同期数字相比,亏损均有所收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21]3936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批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183.008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64.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万元。

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 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 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 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必 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明易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荐机构已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 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 容简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
6、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 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 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7、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 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 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项目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8、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立健全 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建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的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 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 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 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核 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已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 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关注 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 导期间,上市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10、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5 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1、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照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 年2月21日、2月24日、2月25日连续3个 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及《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1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项目工作内容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1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 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 相关事项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和日常经营 的影响、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二)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所持股份 80%或者被强制平仓的; (三)上交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该等事项。
15、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 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 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保荐机构已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 出的股份减持承诺,持续关注前述主体减持公 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项目工作内容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2025年4 月7日至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8月4 日至2025年8月8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7、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5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2025年1月7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9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2025年4月8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13日,保荐机构发表《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核查意见》。
18、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机构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由于公司所处的蜂窝通信是典型的高研发投入领域,前期需要大额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的商业化,公司2015年成立,成立时间尚短,尽管营业收入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取得较大增长,但由于综合毛利率尚处于低位,且公司持续进行大额研发投入以保证技术积累和产品开发,尚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如果公司经营的规模效应无法充分体现,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预计公司短期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的因素未呈缓解迹象,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仍面临下行压力,可能带动综合毛利率下降,如果今年下半年芯片下游终端市场回暖程度不及预期,产品销量未能保持持续增长,销售价格下降,则存在业绩下滑以及亏损扩大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知识涉及硬件、软件、电路、工艺等多个领域,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研发人员的依赖远高于传统行业,核心技术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相应核心人才的薪酬也随之上升,公司存在人力成本不断提高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人才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产品系列的丰富及销售收入的增加,公司的经营规模在持续扩大,对现有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逐步建立了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要求的各项制度及内控体系,但上述制度及体系的实施仍需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予以修正及完善,在此期间,公司存在因内控体系不能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完善而产生的内控风险。

(五)新产品开发失败及滞后的风险
公司2025年上半年芯片产品收入是公司主要收入主要来源,而在芯片收入中,蜂窝基带芯片占比超过90%。由于蜂窝基带芯片的开发难度大、研发周期长、终端客户对品牌粘性较大,存在研发失败、量产失败、市场推广时间长、客户不认可的风险。

此外,尽管公司在研芯片项目较多,但不排除存在因某新产品/新项目研发及验证周期长、进入市场较晚、竞争力不强或者研发失败等而导致公司整体销售不利的风险。

(六)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2015年设立至今,已通过自主研发、收购获得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属于公司的核心机密,是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主要载体。目前存在Marvell离职的前员工成立公司从事蜂窝通信产品的开发,不排除公司所收购资产的前员工掌握所收购资产的技术秘密,或者因相关员工离职,导致公司技术秘密泄密的风险。此外,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需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芯片版图,不排除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七)市场竞争风险
4G时代已有多家半导体、芯片厂商进入基带芯片市场,但由于基带市场逐渐走向寡头、自研,行业竞争激烈,多家芯片厂商选择退出,基带市场逐渐出现被寡头垄断的态势。公司面对的主要基带厂商是高通、联发科、海思半导体及紫光展锐。上述公司通过多年的大额研发投入,整体资产规模较大、产品线布局更为丰富,由于基带芯片客户一般具有较高的黏性,不会轻易更换芯片供应商。而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在产品线和客户粘性等方面仍与上述公司存在差距,导致公司产品在进行市场推广时处于劣势,存在被高通及联发科等成熟厂商利用其先发优势挤压公司市场份额的风险。

(八)国际贸易摩擦、技术限制的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部分国家通过贸易保护的手段,试图制约中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国和他国法律,但国际局势瞬息万变,一旦因国际贸易摩擦导致公司业务受限、供应商供货或者客户采购受到约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自2019年5月起,美国商务部多次将多家中国企业列入“实体名单”;20205 Foreign-ProducedDirectProduct
年 月,美国商务部修订外国直接产品规则(
Rule),进一步扩大了对部分中国公司获取半导体技术和服务的限制范围。2022年10月,美国禁止向中国出口高端芯片、相关制造设备和技术。2023年10月,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发布规则,进一步收紧对先进计算和半导体技术的出口控制,此后陆续出台多项限制性政策,不断拓展管制范畴。2025年,美国对华半导体禁令政策持续收紧,尤其针对先进计算项目、超级计算机以及半导体制造设备等领域,进一步强化了管制力度。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向诸多境内知名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上述外部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为客户提供芯片产品和服务受到限制。

公司存在向境外采购取得IP或EDA工具等专有技术授权的情况,且公司的晶圆主要采购方也是境外头部代工厂商。若未来贸易摩擦继续升级,技术禁令的波及范围扩大,存在无法向上述公司采购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授权、EDA工具、晶圆的风险。

(九)产能风险
公司目前晶圆采购主要来自境外头部晶圆代工厂。若晶圆代工厂产能吃紧,短期无法充分释放产能;或因地缘政治、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等因素,导致境外晶圆厂无法完全满足公司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1-6月,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89,806.64165,518.4614.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4,540.43-26,470.5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168.79-30,044.77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26,645.32-39,403.13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6月末2024年12月末本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557,222.79568,177.85-1.93
总资产663,755.47653,686.871.54
2025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 1-6月2024年 1-6月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6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65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87-0.7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7-4.26减少0.1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6.26-4.84减少1.4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2235.95减少0.7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5年1-6月,公司芯片持续迭代,产品覆盖的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竞争优势逐步彰显,芯片销量持续大幅攀升,带动整体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7%,实现毛利总额4.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43.07万元。在销售规模增长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夯实技术壁垒、丰富产品布局。2025年1-6月,合计投入15个研发项目,投入费用6.68亿元(含股份支付),同比增长12.35%。

尽管营业收入及毛利总额均取得增长,但主要受大额研发投入、叠加资产减值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45亿元,如果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1亿元,与上年同期数字相比,亏损均有所收窄。

2025年1-6月,由于销售商品及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净流出1.28亿元。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持续强化,公司在核心竞争力上的表现具体如下:
(一)稀缺的全制式蜂窝基带技术,技术壁垒高
蜂窝基带技术涵盖信号处理、高性能模拟/射频电路、通信协议栈、低功耗电路设计等多个方面,是芯片设计领域最先进、最难掌握的技术之一,技术壁垒极高,全球范围内目前只有极少数公司具备这个能力。而公司的蜂窝基带技术已经全面覆盖2G-5G全制式,是国内极少数具备开发5G基带通信芯片实力的企业。

(二)丰富的无线通信技术布局,自研能力强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各类无线通信技术,持续进行大额研发投入,在完成了从2G到5G的蜂窝基带技术积累的同时,还掌握了WiFi、蓝牙、LoRa、全球导航定位等多种非蜂窝无线通信技术,构建起丰富、完整的无线通信芯片研发体系,在信号处理、高性能模拟/射频电路、通信协议栈、低功耗电路设计等多个方面拥有了大量的自研IP,掌握了超大规模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射频芯片、基带射频一体化集成技术及超低功耗SoC芯片设计等多项核心设计技术。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170项,基于公司丰富的无线通信技术布局、深厚的自研IP积累,为公司发力各类无线通信相关市场建立了坚实基础。

(三)优秀、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效率高
公司研发人员占比为90%左右,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超过70%。各研发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多年无线通信行业知名企业从业经验,在系统架构、信号处理、通信协议栈,以及数字、模拟和射频电路设计等方面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量产经验。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通过实施全员持股计划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增长。高素质的研发人员、稳定的研发团队展现出了极高的研发效率、前瞻的技术规划和产品定义能力,且能做到产品持续迭代,不断满足客户对产品持续升级的诉求。

(四)多样化的产品布局,多元化的业务矩阵,抗风险能力强
公司产品线已经实现了蜂窝及非蜂窝网络各类制式的广覆盖,可满足各种制式下不同速率、不同传输距离等应用场景需求。同时,公司产品还能结合特定的应用场景需求,在功耗、传输速率、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深度拓展,从而建立广覆盖、深拓展的多层次产品线组合,充分满足各类终端客户的不同需求。

基于公司成熟的超大规模芯片设计能力、硬件支持能力以及大量自研IP资源,公司还将主营业务拓展至芯片定制业务、IP授权等领域,客户涵盖了人工智能、工业控制、企业级存储、互联网、智能手机等不同行业内的头部企业,多样化的产品布局,多元化的业务矩阵,互为补充,大大增强了公司在单一产品市场上的抗风险能力。

(五)高效的本土支持能力
公司拥有一支植根中国、面向国际的研发和现场技术支持团队,贴近国内用户,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发展趋势,不断打造出高度契合的产品,并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高效的本土技术支持。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5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66,845.1059,497.0512.3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66,845.1059,497.0512.3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35.2235.95减少0.73个百分点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变化幅度(%)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36件,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13件,软件著作权1件,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5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件、软件著作权1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18件。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累计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170件、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52件、软件著作权17件、集成电149
路布图设计 件。


项目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612304170
实用新型专利1143
外观设计专利1295849
软件著作权111717
其他1518150149
合计6541533388
注1:“累计数量”中的“获得数”不包含因已到期或其他原因失效的知识产权。

注2:“其他”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1]3936号文《关于同意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30,0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4.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72.28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972.25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计人民币657,300.0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月1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46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实际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33,629.08万元(包括上述不含增值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972.25万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56.83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54,643.2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428,857,006.38
加:期初用于现金管理金额400,000,000.00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828,857,006.38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9,317,385.45
减:本年度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50,701,972.19
减:本年度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6,313,081.68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914,443.87
加:本年度用于现金管理的收益2,506,219.19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金额7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85,945,230.12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1916014610658活期37,921,771.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21916014610155活期61,714.2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55936622310618活期47,770,708.8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03004807528活期84,259.6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8110201012601406232活期48,571.6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 支行216220100100327325活期17,637.7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000527865311110673 75活期40,566.87
总计85,945,230.12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翱捷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十二、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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